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丁清玲/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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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蒲山法庭的轄區內,一些小區的物業糾紛矛盾較為突出。一邊是業主對服務質量不滿、不愿意繳費,另一邊是物業公司經營困難、服務難以為繼,雙方陷入惡性循環。面對這一困局,蒲山法庭沒有坐等案件“涌入”,而是主動出擊,以源頭治理為切入點,以優化營商環境為落腳點,以如我在訴的司法情懷為著力點,探索出一條“數據驅動、多元共治、柔性解紛”的物業糾紛治理新路徑。
用數據思維穿透糾紛“病灶”
物業糾紛看似瑣碎,實則牽動千家萬戶。蒲山法庭在前期排查中發現,轄區某山莊與某花園的物業矛盾尤為突出。某山莊總戶數1380戶,由于定位為休閑、養老型社區,大部分業主僅在節假日居住,常年正常繳費業主僅約500戶左右,目前已有487戶欠繳物業費時間較長。某花園總戶數324戶,實際入住僅132戶,欠繳物業費戶數達96戶。兩組數據背后,折射出的是“低入住率、高欠費率”引發的結構性矛盾。
法庭進一步深挖數據發現,這兩個小區的物業服務費標準長期處于低位:某山莊每平方米每月僅0.5元,某花園按年收取,每年700元。因為收繳率持續走低,導致物業公司連年虧損。某山莊即便1380戶全部足額繳費,月物業費總收入也僅有數萬元,扣除18名人員工資、設施維護、保潔綠化等剛性開支后已捉襟見肘;而實際繳費戶數不足四成,公司常年入不敷出。虧損之下,物業公司無力及時更新設備、提升服務標準,一個“低收費、低收繳率、物業公司虧損、服務下降、收繳率更低”的惡性循環就此形成。
在收到兩個物業公司的訴前調解申請后,蒲山法庭明確了“不能就案辦案,必須透過數據找病灶”的思路。法庭干警集體研判,對兩個小區的欠費原因、物業服務現狀進行深入了解。通過走訪發現,欠費并非單純的業主“賴賬”,而是包含季節性空置導致的服務感知缺失、溝通渠道不暢等多重因素。基于此,法庭決定將矛盾化解關口前移——在收到兩家物業公司的訴前調解申請后,迅速啟動“走訪+磋商”雙軌機制。
在實地踏勘走訪過程中,法庭干警給業主們和物業公司算清“收支賬”、講透“惡性循環”的邏輯,引導物業公司換位思考,既要維護企業的合法債權,更要保障業主知情權和參與權。經過多輪磋商,物業公司最終拿出差異化調解方案。其中,某山莊聘用的南陽市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給出了“5月1日至5月10日,欠費業主主動足額結清拖欠物業費,長期未實際入住的業主按欠費總額的70%收取物業服務費,實際入住的業主按欠費總額的85%收取物業服務費”的調解意見。某花園聘用的南陽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給出了“5月1日至5月10日,欠費業主主動足額結清拖欠物業費,一律免收一年物業費,減免額度為600元”的調解意見。這一從“對抗”到“對話”的轉變,正是糾紛化解“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動實踐。
以司法“硬舉措”優化營商“軟環境”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關乎企業生存,更直接影響社區營商微生態。蒲山法庭深刻認識到,如果不打破惡性循環,物業公司終將因入不敷出而被迫撤場。小區無人管理,衛生環境臟亂差,可能導致房產貶值,受損的將是全體業主和轄區穩定。尤其對某山莊和某花園這樣本就收費低廉、利潤微薄的項目,任何一家物業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都極其脆弱。簡單依賴訴訟催收,不僅會加劇雙方對立,更可能成為壓垮企業的“最后一根稻草”。
為此,蒲山法庭堅持“保企業、穩預期、促發展”的營商理念,將物業糾紛治理納入優化營商環境大局統籌推進,和南陽市臥龍區石橋鎮人民政府、龍王溝風景區建設發展中心聯合發布開展物業合同糾紛訴前調解專項活動公告。并主動與物業公司溝通,指導其規范服務合同、完善催收告知程序、提升證據留存意識,同時協助物業公司梳理運營成本,在保障基本服務的前提下實現“節流”。更重要的是,法庭沒有讓企業獨自面對困局,而是聯動基層治理力量,幫助物業公司重建與業主的信任。
5月1日,蒲山法庭將調解方案以通告形式公開發布,明確集中辦理時間、優惠政策和法律后果。5月11日、12日,法庭干警分別深入兩個小區,實地查看通告張貼及反饋情況,并現場聽取業主與物業公司的意見建議。截至5月12日,短短十余天,兩個小區已有78戶業主主動繳納欠繳物業費。
“以前總覺得物業費不高,交不交無所謂。聽了法官算賬才知道,每平方五毛錢收不上來,人家連工資都發不出,怎么可能搞好服務?”某山莊的一位業主當場補繳了五年欠費。物業公司負責人感慨:“這些主動清欠的物業費,雖然不能扭虧,但讓我們看到了希望。只要法庭繼續幫我們搭平臺、立規矩,我們愿意同步公示整改計劃,提升服務,讓業主感受到物業與業主如同小區的‘左右手’,應當心手相連,共同守護美好家園。”
讓“靠訴訟催收”變為“靠信任繳費”,蒲山法庭用法治方式幫助物業公司穩住經營基本盤,也讓業主意識到:良性循環的起點,是雙方各讓一步、各盡其責。這正是“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基層社區治理中的生動寫照。
以“如我在訴”理念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
假如我是當事人,面對冷峻的程序,我是否渴望一次耐心的傾聽?假如我在打官司,面對復雜的法律,我是否渴望一句清晰的指引?假如我遇到糾紛,面對生活的困境,我是否渴望一份有力量的公正?蒲山法庭在處理這兩起群體性物業糾紛時,始終堅持換位思考:如果我是空置房業主,一年只住幾天,卻要和常住業主一樣全額交費,心里會不會委屈?如果我是物業公司,每平米只收五毛錢、每年只收七百塊,卻連這個錢都收不齊,員工工資發不出、垃圾清運車加不起油,我又該怎么堅持?
正是這種“將心比心”的共情思維,推動法庭創新推出“訴前調解+法庭服務站”模式。考慮到兩個小區糾紛體量較大,且矛盾積壓時間長,法庭決定將某山莊設為物業糾紛專項治理試點,在該小區設立服務站,群眾可以享受法律咨詢、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巡回審判全鏈條服務。從今年6月起,每月集中審理此類糾紛,計劃用半年時間基本消化現有存量糾紛,并逐步形成“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示范引領”的長效機制。
集中審理日,法官提前到場,先調解、后開庭,對能達成協議的當場出具法律文書;對爭議較大的,公開開庭,當庭宣判決,并將邀請業主、物業人員、綜治中心干部、轄區群眾旁聽。法官會現場算一筆惡性循環賬和良性循環賬:前者是“收費低、服務差、拒交費、撤場、小區衛生環境差”,后者是“及時清欠、質量提升、主動交費、資金改善、長效優質服務”。因為,賬算清了,心結也就解開了。
從5月1日通告發出到12日現場辦公,從78戶業主主動繳費到服務站落地,蒲山法庭用短短十余天時間,跑出了物業糾紛多元化解的“加速度”。
下一步,法庭將在某山莊建立“紅黃藍”三色預警機制,并在小區予以公示。具體為:欠費時間在3個月以內或有意見,但未發生沖突的業主為藍色預警,法庭不主動介入,通過社區網格員、業主群定期提示繳費,但法庭會記錄業主反饋的服務訴求;欠費時間在6個月以內或已明確表示拒繳且雙方溝通不暢的業主為黃色預警,法庭將聯合物業、社區調解員主動上門走訪,了解拒交原因,現場督促物業承諾整改事項,同時引導業主主動繳費,爭取在訴前化解;欠費時間超過1年,多次催要無果或雙方已發生激烈言語沖突甚至報警的業主,法庭將啟動“示范訴訟”機制,對具有典型意義的紅色預警案件快審快判,通過判決引導其他業主參照履行,為后續可能的大規模訴訟提供裁判樣本。同時,法庭將依托“鎮庭協同”物業矛盾一站式調處專項活動,讓更多矛盾化解在訴前、消弭在萌芽狀態。
解開“物”與“業”的千千結,關鍵在“心”與“心”的溝通。蒲山法庭以數據思維精準溯源,以營商視角統籌兼顧,以如訴情懷躬身篤行,不僅為轄區近兩千戶居民和兩家物業公司找到了“最優解”,更探索出了一條基層法庭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這既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詮釋,也是司法力量守護萬家燈火的溫暖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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