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庭最近又判了一筆錢。
《網絡公民》網站的主編許淵臣,因為誹謗內政部長尚穆根和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需要額外支付超過15萬4000新幣的訴訟費用。這筆錢是加在他之前被判的42萬新幣賠償金之上的。
加起來,他一共要承擔超過57萬新幣。這次多出來的15萬4000新幣,主要是兩筆開銷:律師費7萬8000新幣,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比如打印、提交文件等,一共7萬6000新幣。
事情要從2024年12月說起。當時彭博社發了一篇報道,講的是新加坡豪宅交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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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里提到了尚穆根和陳詩龍買賣洋房的交易,其中有些說法被認為不屬實。
同一天,《網絡公民》網站轉載了這篇報道,主編許淵臣還在文章里加了自己的評論。法庭認為,這些評論讓人誤以為兩位部長在房子交易中有不當行為,損害了他們的名譽。因為報道內容被認為不實,新加坡政府要求轉載相關報道的媒體進行更正,《網絡公民》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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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尚穆根和陳詩龍正式起訴許淵臣誹謗。他們還同時起訴了彭博社和寫那篇報道的記者,那個案子目前還在審理中。許淵臣之前在2023年因為另一起誹謗案坐過牢,出獄后搬到了中國臺灣。這次面對官司,他沒有提交任何答辯材料,也沒有出庭,完全沒有做出任何回應。由于許淵臣完全不理會這個案子,2025年8月,法庭直接判他誹謗罪成立。這種做法在法律上叫做“缺席判決”,意思就是即使被告不來,法庭照樣可以判。
2026年3月,法官裁定許淵臣要賠給兩位部長各21萬新幣,一共42萬新幣。其中16萬新幣是一般賠償,5萬新幣是加重賠償。
法官給出了幾個理由:
第一,這次的誹謗比許淵臣以前犯的案子更嚴重,因為他是直接指控部長在涉及公款的交易中行為不當。
第二,誹謗內容在網上傳得很廣。
第三,他明明有機會道歉或者撤下文章,但都沒有做,說明他是故意的。
目前許淵臣仍然住在中國臺灣,沒有回新加坡。如果他一直不付錢,兩位部長可以向法庭申請,在新加坡查封他的資產。
HQ丨編輯
CH丨編審
新加坡法庭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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