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發布《萬盛經開區萬東鎮建設村 “1·24”亡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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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件回顧
2026年1月24日3時37分許,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萬東鎮建設村石橋溝組32號民房發生火災,燃燒物質主要為木材,燃燒面積約20平方米,火災造成1人死亡。
調查認定,萬盛經開區萬東鎮建設村“1·24”亡人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住戶在熏臘肉過程中操作不當引燃周圍可燃物而導致的村(居)民住宅一般亡人火災事故。
02
事故直接原因
綜合分析現場勘驗、調查詢問情況認定:起火部位為萬盛經開區萬東鎮建設村石橋溝組32號民房第3層東北角熏臘肉區域。起火點位于該樓層熏臘肉位置。起火原因為萬盛經開區萬東鎮建設村石橋溝組32號民房住戶在熏臘肉過程中操作不當引燃周圍可燃物而引發火災。
03
事故間接原因
火災預警滯后。建筑內無任何消防設施,加上房屋內僅有自防自救能力較差的老人,未能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置火情,導致火災蔓延擴大。
起火點處堆放大量可燃物品。據現場勘驗,該建筑三樓作為柴房使用,故起火點附近堆放大量木材等可燃物,導致火勢發展迅猛,在短時間內便形成了猛烈燃燒。
逃生時盲目返回火場。死者魏某輝本應同母親和妻子一起逃生至屋外安全區域,卻念其三樓正在熏制的臘肉,不顧勸阻,強行上到三樓想搶救臘肉,過程中倒在三樓樓梯口,搜救人員將其救出,送醫救治無效后死亡。
04
事故發生經過
2026年1月24日3時37分許,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萬東鎮建設村石橋溝組32號民房發生火災;3時56分,首批消防救援力量到場后,得知有一人未從起火建筑逃生后,立即組織搜救小組搜救被困人員,在三樓樓梯口處發現被困人員,送醫救治無效后死亡;4時30分火勢得到控制,4時44分現場明火熄滅。
阿消提醒
發生火災后
重返火場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因此受傷甚至失去生命的案例
不在少數
案例一
2024年11月13日,貴州貴陽一民房發生火災。事發時,該戶有4人已在家中就寢。起火后,女戶主(72歲)驚醒,隨后將男戶主、兒子和兒媳叫醒,一家人逃離起火現場到戶外安全區域,男戶主兒子立即報警求助。但男戶主(71歲)逃生后為搶救臥室內的現金,又再次重返火場,最終身陷火場不幸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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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6月26日,四川資陽一村民住房發生火災。經了解,著火房屋為老舊自建房,房屋共有7個房間。戶主發現火情,首先在室外澆水撲救火災,發現火勢逐漸增大后進入室內試圖阻止火勢蔓延,不幸發生意外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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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火場存在著哪些危機?
1
高溫灼傷:火場溫度可在數分鐘內突破600°C,遠超人體承受極限,瞬間灼傷呼吸道、皮膚,導致休克甚至死亡。
2
有毒煙氣中毒:火災產生的濃煙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致命毒氣濃度30秒內可能飆升,吸入幾口即可致命。
3
建筑結構坍塌:火災可能使建筑物的承重結構受損,隨時可能發生坍塌,危及生命安全。
4
延誤救援時機:個人缺乏專業的防護裝備(如防毒面具、隔熱服),重返火場會使自身陷入危險。這不僅容易造成救援難度增加,甚至還會影響消防救援人員對其他被困人員的救援,進而延誤救援時機。
如遇火災,請務必迅速撤離
切勿擅自返回火場
還有這些要命的“誤區”
一定要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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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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