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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永雄集團官方公眾號發布《永雄活著,但已經死了——三年空殼浮沉,巨頭落幕成殤》一文,道盡永雄公司三年來的沉浮滄桑。
就在前一天,公安部副部長楊維林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2025年以來,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規范涉企執法的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問題,深入從嚴整改。專項行動期間共查糾涉企執法問題5.7萬個,累計解除查封財物價值13.8億元,返還扣押資金22.2億元,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凍結賬戶19.9萬個,釋放資金89.8億元。
然而,“春風”目前還沒有吹到“湖南永雄”。
這兩年來,發表了數篇關于“永雄案件”的評論,也有不少好心的朋友勸我“事情很復雜,水很深,不要給自己惹麻煩”。甚至也有人懷疑,“一直為永雄說話”,是不是認識永雄的老板,或者存在什么利益輸送?
實際上,筆者是邵陽人,永雄創始人譚曼是婁底新化人,雖然都屬于湘中,我也聽過譚曼的大名,但的確是素不相識。并且,盡管筆者曾做過記者,但目前并不供職于媒體,也沒有新聞采訪采編的資格,因此,筆者的所有文章都是基于已有新聞報道或者網絡內容的評論,幾乎不與事件當事人打交道,這樣也為我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之所以關注到湖南永雄案件,最早是源自我十分尊敬的知名媒體人“0號君”發表的長篇雄文《永雄之劫》,里面所描述的內容,可以說“震碎我的三觀”。隨著事件的不斷發展,我愈發感覺到“永雄案件”有著顯著的代表性,好比一個時代曲折處的顯眼皺褶。
2020年前后,中國房地產行業正式見頂,持續二十余年的“土地財政”盛宴曲終人散。疊加三年疫情的剛性支出沖擊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集中到期,一些地方的財政出現明顯困難。一些“急紅了眼”的地方,將目光投向了“罰沒收入”,將執法的利劍變成了收割的鐮刀。
于是,有人發明了所謂的“遠洋捕撈”,一些執法機關突破地域管轄限制,以“辦案”為名,行“搞錢”之實。個別省份在省內公安系統開展所謂的“辦案大比武”,設立明確的考核指標,掀起了運動式的“抓人辦案搞錢”。
與此同時,社會上將中央“遏制資本無序擴張”的大政方針,歪曲為“打擊一切資本”,又將“資本”和一些大中型民營企業劃上了等號。在這種扭曲的潮流下,民營企業似乎不再是需要呵護的“自己人”,反而成了待價而沽的“唐僧肉”,甚至一定程度上成為了“階級敵人”。
一時間,就連阿里巴巴、聯想這樣的超大型民營企業,都受到了莫名其妙的攻擊,而永雄這樣體量較小,且所處行業確實存在一定爭議性的民營企業,直接被“兩棍子打死”。
“一棍子”是背后明顯有人推波助瀾的“黑輿論”。在完整案情尚未披露、司法判決沒有的前提下,“黑惡勢力”“暴力催收”“唯利是圖”等標簽被強行釘死在永雄身上,“黑輿論”提前給這家民營企業判了死刑。
“另一棍子”是“一言難盡”的“司法重拳”。三年前,辦案的過程中,存在諸多不清不楚的“糊涂賬”;三年里,案件懸而不判、程序停滯,永雄被困在司法僵局里,不能正常經營、無法自證清白、難以清償債務,眼睜睜被“活活拖死”。
時代的一粒塵埃,落在一家公司頭上,就是一座無法翻身的大山。
可喜的是,這一波開時代倒車的“反資本”“反民營經濟”潮流,沒有形成難以逆轉的“氣候”。關鍵時刻,黨中央審時度勢,果斷出手,打出了一套“組合拳”,及時剎住了這股歪風。
中央以法治為基,為民營經濟撐起了“保護傘”。2025年5月30日,《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民營經濟 “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的重要地位。與此同時,國家民營經濟發展局正式掛牌成立,建立了常態化的政企溝通機制和民營企業權益保護平臺。“立法+機構”的組合拳,算是給廣大民營企業家吃下了一顆“定心丸”,也為那些越界的執法行為戴上了“緊箍咒”。
關鍵時候的及時糾偏,彰顯了我們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向、堅定不移推進改革開放的堅強決心。
然而,大政方針雖然已定,落實到每一個具體案件,要真正做到撥亂反正,又是一個漫長而糾結的博弈過程。我還會一直關注觀察“湖南永雄案件”,它是時代曲折處的一個皺褶,是民營企業遭遇的一個縮影,是發展潮流中的一道波紋,更是政策落實落地的一塊“試金石”。
愿“春風”早渡“永雄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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