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深夜23時,峨眉法院“執行110”平臺,一通急促的電話打破了平靜。“法官,我找到曾某的車了!在樂山市中區這邊,你們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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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朱某與羅某、曾某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法院依法判決羅某支付朱某運費15萬余元及利息。曾某作為擔保人,對羅某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擔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2名被告遲遲未履行付款義務,朱某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劃撥了曾某銀行賬戶存款4萬余元,并對曾某名下車輛進行查封,但未找到車輛。因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一度陷入僵局,朱某于2025年5月向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線索浮現
案件并未就此終結。為打破僵局,朱某主動聯系樂山當地的出租車朋友幫忙尋找已被法院查封的、登記在曾某名下的豐田牌車輛。功夫不負有心人,周五晚上該車輛終于出現,為防止車輛再次“消失”,朱某果斷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并第一時間撥通了峨眉法院“執行110”電話,請求緊急出警扣押。
緊急出動
接到電話后,執行法官迅速行動,立即制作相關法律文書,連夜驅車趕赴現場,然而,在執行干警抵達前十分鐘,被執行人曾某上演“金蟬脫殼”——借口上廁所帶著車輛鑰匙溜了。
依法處置
執行法官當即撥通曾某電話,曾某態度消極,聲稱“你們要扣就扣”,面對其阻礙執行、挑戰法律權威的行為,執行法官嚴正告知其法律后果,“隱匿財產、抗拒執行,由此產生的拖車等全部額外費用,將由你自行承擔,請你立即將車輛鑰匙交到現場!”在法律威懾面前,曾某態度發生轉變,最終聯系朋友將車輛鑰匙送至現場。至此,涉案車輛于凌晨2時被我院依法成功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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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本案中,申請執行人積極提供財產線索與法院快速響應形成了有效合力,依托“執行110”機制,法院24小時受理財產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逃避執行行為。
執行法官提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法定義務,任何企圖隱匿、轉移財產或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生效判決必須履行,司法尊嚴不容侵犯!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章碧松 龐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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