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男子蘭迪·桑托斯(Randy Santos)因在紐約市曼哈頓華埠地區連續襲擊并殺害4名正在睡覺的無家可歸者,于近日被紐約州最高法院曼哈頓分院法官勞拉·A·沃德(Laura A. Ward)判處“40年至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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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震驚紐約的連環暴力事件發生在2019年10月5日,地點分布在曼哈頓華埠及下城多處街頭。
檢方指控,桑托斯在約半小時內持金屬棒連續襲擊多名流浪男性受害者,年齡從39歲至83歲不等,均在睡眠中毫無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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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庭披露的證據與監控錄像,桑托斯首先在東百老匯街附近襲擊49歲的安東尼·曼森(Anthony Manson),對其頭部連續擊打約七次,導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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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他穿過街道,在2號東百老匯附近襲擊另一組正在睡覺的無家可歸者。他先后多次返回現場繼續攻擊,造成兩人死亡,包括55歲的納薩里奧·巴斯克斯·比列加斯(Nazario Vásquez Villegas)和39歲的弗洛倫西奧·莫蘭(Florencio Moran),另有一人重傷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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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桑托斯又在包厘街(Bowery)附近找到83歲的陳國(Chuen Kok,音譯)并對其頭部實施毆打,導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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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整起襲擊持續約30分鐘,作案工具為一根約1.2米長的金屬棒。事后,警方在其身上發現沾有血跡和毛發的兇器,并將其逮捕。
此外,調查還顯示,桑托斯在2019年9月曾在切爾西碼頭附近襲擊另一名正在睡覺的流浪者。
庭審過程中,辯方律師指出,桑托斯在案發前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癥,并長期在監獄與精神治療機構之間反復轉移,主張其當時受嚴重精神障礙影響,不應完全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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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要求法院判處約20年至終身監禁,并表示其仍“具有改造與康復的可能”。
然而,檢方則認為該案具有明顯攻擊性與選擇性目標特征,強調其行為“完全針對最脆弱的無家可歸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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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沃德在宣判時表示,她審閱了全部監控錄像后難以接受辯方解釋,并指出案件體現出紐約社會中三種長期問題的交織:無家可歸、精神疾病與藥物濫用。她強調,這些問題在許多暴力案件中反復出現,但并不能成為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
檢方也在庭審中表示,這起案件“是一個年輕人生活徹底失控的極端案例”,但同時強調,每一位受害者的生命都具有同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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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判前,桑托斯通過英語向法庭致歉,并請求獲得一個“未來可以重新開始”的刑期。
他表示:“我非常抱歉,我希望這一切從未發生。我會在監獄里繼續學習,完成學業,提高英語水平,學習一門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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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托斯還聲稱自己目前“精神狀態已經改善”,在藥物治療下感覺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
但法官最終未采納其請求,采納檢方意見,判處其40年至終身監禁。
檢方在庭上表示,本案一個極為沉重的現實是:四名遇害者均為無家可歸者,幾乎沒有親屬或朋友到庭發聲,也沒有人提交受害影響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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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在庭上情緒激動地指出:“沒有人能替他們講述人生,也沒有人能講述他們的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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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強調,無論社會處境如何,每個人的生命都應被保護,“他們在睡夢中被奪走生命,這是無法彌補的損失”。
桑托斯在2023年被陪審團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并同時被判定犯有多項謀殺及謀殺未遂罪。檢方曾建議判處50年至終身監禁,最終法院裁定為40年至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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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在判決后表示,這一案件再次提醒社會需要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并呼吁改善無家可歸者的安全與支持體系。
隨著判決結束,該案件正式進入執行階段。桑托斯將被送往州監獄服刑,最早也需服滿40年方可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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