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職業打假人失算了!內蒙古,一男子進超市花4000多購買了6瓶白酒,而他進店時,就直接開始錄像,付完款直接就開車去市監局舉報,并要求退一賠十,不過法院判定,退沒問題,賠是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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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在2月份進了一家超市,進門之前就打開手機錄像,直奔酒水區,挑了三款品牌酒,一共6瓶,微信付款4560塊。動作干脆利落
出了超市門,沒回家,沒開瓶,直接開車去了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這家超市賣假酒。效率確實高。超市后來被查了,這批酒確實是假冒注冊商標產品,被罰了2.5萬,酒也被沒收了
按理說,這劇情走到這兒,下一步就該是退一賠十了。4560塊的十倍,45600塊,加上退貨款,小五萬到手。這是職業打假人的常規操作
但法院卻認定,這人不是一般消費者
法院給出的理由是:這位王某某從2025年1月到2026年4月,短短一年多時間,已經在當地投訴了4次。而且他買酒之前就錄像,這個行為,按照日常經驗來看,已經超出了正常買東西的范疇
超市老板也說了,這人操作熟練、目的明確,就是職業打假人,不是法律意義上需要保護的普通消費者
法院最終支持了這個觀點。買賣合同無效,貨款退回,但十倍賠償,駁回
當然,有人說假貨就該被打,職業打假人客觀上凈化了市場。這話不假。但凈化市場的責任首先在監管部門,不在個人。個人以牟利為目的去打假,短期看有效果,長期看容易變味,有些人會為了多拿賠償,故意誘導商家犯錯,甚至掉包、栽贓。這不是猜測,這類事情在現實中已經發生過
法院這次判得不算重,也不算輕。退了貨款,超市虧了罰款和沒收的酒,王某某也沒撈著額外的好處。算是一個平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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