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
培訓學校為了擴大生源,和王某合作
安排人專門到多所中小學周邊
蹲點拍攝家長車牌,發送給王某
王某收到后聯系上家
對車牌進行檢索查詢
生活中,不少家長頻繁接到教培機構的推銷電話,不堪其擾。明明從未對外公開過私人號碼,信息為何遭泄露?
事實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已形成黑色產業鏈,家長的個人信息,可能以各種意想不到的方式被不法分子偷走。發生在上海的一起案件,揭開了問題的“冰山一角”:只是接送孩子時在校門口停下車,家長的聯系方式就被精準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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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由AI生成)
生源銳減動起歪腦筋
2020年初,徐某與韓某合伙創辦了一家培訓學校,起初運營尚可,但隨著行業競爭加劇,生源持續銳減,機構經營陷入困境,甚至面臨關門倒閉的危機。為扭轉頹勢,徐某動起了非法獲取家長信息以推銷課程的歪腦筋。
于是,2022年初,徐某在網上找到一個網名為“某娟”的人,對方聲稱可通過車牌查詢車主信息,兩人一拍即合。徐某和韓某盤算著,只要拿到車主信息,就能直接聯系家長推銷課程,而獲取車牌的地點,就在附近學校的校園周邊。
作為學校主要運營負責人,韓某隨即組建微信群,安排人員并溝通非法收集信息、對接查詢、結算費用等事宜:“班主任”胡某專門到多所中小學周邊,蹲點拍攝接送孩子的家長的車牌,再將車牌信息整理成電子表格發到群內;“某娟”接收車牌號碼,查詢對應的車主信息后再反饋至群內;“財務”高某則負責核對信息條數、結算查詢費用,拿到信息后再由“電商主管”王某超組織人員撥打電話推銷課程。
這種推銷模式運行一段時間后,就遇到了問題:“某娟”的信息查詢速度較慢,有時需要等待兩周才能拿到結果,影響培訓學校的推銷進度。心急如焚的徐某便四處物色更快的查詢渠道,最終盯上了發布“秒出結果”廣告的王某,主動添加其為好友尋求合作。
查詢渠道“提速”
“車牌查電話秒出!”在上海從事房產中介工作的王某,平日里在各大兼職微信群中發布信息,有償為他人查詢車牌。
在與徐某的溝通中,王某直言自己可以通過車牌號,查詢到車主姓名、手機號碼、車輛型號顏色等信息,雙方便達成合作意向,約定每條車牌信息查詢費為25元。為了方便后續對接、發送信息,徐某專門安排韓某與王某對接,還將王某拉入學校內部工作群。
于是,從2023年9月起,該培訓學校安排胡某每天將拍到的車牌號碼匯總整理成表格,通過微信群發送給王某。王某收到一批車牌號碼后,立即聯系上家,逐一對車牌進行檢索查詢。兩三天后,王某就會將對應的車主個人信息整理反饋到群里。胡某在對反饋的信息去重統計后,發給高某,高某根據條數計算費用,經韓某同意后,將查詢費支付給王某,并同步將車主信息發給王某超進行推銷。王某超收到車主信息后,通過撥打學生家長的電話,將家長約到公司面談,達成意向后簽訂教育合同。
由于涉案工作微信群中含有大量車主信息和聯系方式,為逃避監管,徐某等人會定期清理微信群消息,刪除并更換微信群。
截至2024年底,王某幫助該培訓學校查詢車輛具體信息共計2500余條,收取費用6萬余元。最終公安機關在履職中發現了該案線索,2025年8月,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刑
2025年1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脈絡,細致核查證據材料,先后調取了王某與學校相關人員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非法查詢的公民個人信息清單、工作人員拍攝的車牌照片等相關證據,精準查明了王某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具體事實,非法獲利情況及涉案公民個人信息數量。經釋法說理,王某認罪認罰,并退出所有違法所得。
寶山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王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于2025年12月依法對其提起公訴。今年1月,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萬元。徐某、韓某、王某聯系的上家等其他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承辦檢察官審查發現,王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根據王某提供的車主詳細信息,該學校工作人員逐一撥打家長電話,推銷培訓課程,嚴重干擾了家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侵害了不特定多數公民的利益,于是同步將案件線索移送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
公益訴訟檢察官在全面審查案件后,對王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承擔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今年1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該院與王某達成和解協議,王某自愿在國家級媒體上發布公開賠禮道歉聲明,向被侵害的不特定多數公民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因其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公共利益損失。
經查,“某娟”真實姓名為田某,公安機關已于今年5月6日將田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移送寶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來源:檢察日報 通訊員:金瑋菁 漫畫:易得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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