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在入戶檢查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被罰1萬元。南都記者了解到,從今年5月以來,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已被罰3次。
【通報】
入戶安檢弄虛作假,被罰1萬元
通報稱,2026年4月14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石碣分局執(zhí)法人員在日常燃氣入戶安全巡查中發(fā)現(xiàn),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配送地址登記為東莞市石碣鎮(zhèn)俄村興盛三街1號101室的東莞市石碣明灝餐飲店室外,有2個正在使用的瓶裝燃氣,其中有1瓶燃氣連接的燃氣軟管為3.7米;而按照燃氣設備有關標準,燃氣連接軟管長度不應大于2米。
2026年4月22日,執(zhí)法人員登錄“東莞市瓶裝液化石油氣信息化智能監(jiān)管系統(tǒng)”核查入戶安檢記錄發(fā)現(xiàn),上述飲食店于2026年4月21日的安檢錄入信息只拍攝了1個氣瓶,沒有拍攝3.7米長的燃氣軟管,且安檢結(jié)果為合格,與飲食店內(nèi)實際用氣情況不符;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存在入戶安全檢查弄虛作假行為。
![]()
根據(jù)《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以及《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24年修訂)》序號145的裁量檔次輕微,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對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
今年5月以來,已3次被罰
事實上,這并非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今年首次被罰。南都記者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搜索發(fā)現(xiàn),在此次被罰之前,該公司今年已有兩次被罰記錄。
根據(jù)今年5月21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通報,今年3月21日,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給大嶺山鎮(zhèn)大嶺山華興街1號101室(東莞市龍源勝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的燃氣用戶配送瓶裝液化石油氣時,作為瓶裝燃氣經(jīng)營者,未對燃氣用戶的用氣場所按要求免費開展入戶安全檢查,未建立安全檢查檔案。
![]()
根據(jù)《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和《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145的輕微裁量檔次,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對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
今年5月21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還通報稱,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未對燃氣用戶的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違反了《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七)項和《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序號 121,違法程度“輕微”裁量檔次的規(guī)定,應予處罰,建議立案調(diào)查。為此,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被警告并處以1.05萬元罰款。
也就是說,近兩個月以來,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已3次被罰。
![]()
【回應】
加強配氣人員的培訓教育
天眼查信息顯示,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從事燃氣生產(chǎn)和供應業(yè)為主的企業(yè)。企業(yè)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50萬人民幣。
燃氣安全至關重要。為何連續(xù)被罰?被罰之后,將如何整改?5月28日,南都記者撥打了東莞市新世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在天眼查顯示的電話,對方稱,其是客服人員,將讓公司相關人員給記者回復。
其后,該公司一名蔡姓男子致電南都記者稱,關于被罰原因,是由于“有時送氣工一時大意,沒檢查清楚用戶用氣情況,導致入戶安檢的時候拍的照片不清晰等。”
蔡先生表示,公司配氣人員入職之后都要經(jīng)過培訓教育和考證。目前,公司共有持證配氣人員近百人,每個季度都有培訓。“被罰之后,我們加強了配氣人員的培訓教育;也會根據(jù)市城管局的要求進行整改落實。”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