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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優化街面秩序,保障道路暢通安全,扎實推進“清潔家園”行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珠山鎮人民政府、宣恩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及宣恩縣“兩違”辦決定對和平大道及周邊區域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問題開展聯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和平大道二橋南端至和平片區沿線,含人行道、臨街商戶門前區域及其他公共區域。
三、整治重點
(一)在主路及人行道上,擅自堆放廢舊建材、鋼材、家具、門窗、廢棄車輛、建筑垃圾及各類生活雜物的;
(二)沿街商戶、居民在門前及周邊區域違規堆放的輪胎、設備、物料及其他雜物,占用消防通道、公共綠地、盲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影響通行與安全的;
(三)其他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
(四)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土地、搭建建(構)筑物的行為,以及其他違反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條例等規定的亂搭亂建行為。
四、整治措施
(一)自行整改(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請相關單位、商戶及居民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違規堆放物品;恢復未經審批擅自占用的土地,拆除未經審批建設的建(構)筑物。
(二)集中整治(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執法人員上門開展宣傳勸導,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限期完成整改。對經勸導督促仍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仍未整改的,執法部門將依法代為清理或拖離違規堆放物品,依法按程序拆除違法建(構)筑物。
(三)鞏固提升(2026年8月1日—12月30日)
建立長效巡查管控機制,開展常態化日常巡查,對整治后反彈的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問題及時發現并處置,鞏固整治成果。
五、其他事項
對阻撓、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請廣大居民、商戶自覺履行市容環衛責任,自覺抵制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主動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營造整潔、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
珠山鎮人民政府
宣恩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宣恩縣“兩違”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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