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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是司法工作的核心要義之一。然而,北京東方基業國際商貿中心有限公司(下稱“東方基業公司”)在河北省隆化縣人民法院涉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中,卻遭遇了嚴重超期審理、程序違法、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失當等一系列司法亂象!作為一家北京民營企業,東方基業公司在一審中遭遇不公裁判,案件久拖不決,合法權益持續受損,為民營企業異地司法維權敲響了警鐘!
一、案件緣起:項目股權轉讓,合同義務約定明晰
東方基業公司與吳英、李建平因項目股權轉讓產生糾紛,案件經發回重審后,由河北省隆化縣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根據雙方簽訂的《玄武巖項目股權轉讓協議》明確約定:股權轉讓費用共計5000萬元,轉讓款分四筆支付,每筆付款均對應一項并列的主給付義務,包括股權出讓、協助辦理采礦證延期與擴大開采規模審批、協調解除與第三方的合同并清退礦區、辦理土地租賃事宜等。四項義務同等重要。共同構成合同核心條款,在吳英先行完成對應義務,東方基業公司才需支付相應股權轉讓款。上述吳英等原股東應當履行的合同義務明確約定在股權轉讓協議的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條款中,既是約定的付款條件,同時也約定的付期限。只有乙方完全履行了上述合同義務后,目標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正式投產18個月后,東方基業公司向吳英等原股東支付相對應的股權轉讓款的條件才達成。東方基業公司據此享有法律規定的先履行抗辯權。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東方基業公司發現吳英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遂拒絕支付對應款項,并多次催告吳英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無果!東方基業拒絕支付支付相應款項的行為,既符合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也是我國法律賦予的權利。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吳英竟向河北省隆化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東方基業公司支付股權轉讓款,一場圍繞合同履行、抗辯權利的司法糾紛就此展開。
二、一審司法亂象叢生,多項行為違反司法準則
(一)超期審理,漠視法定審限
本案適用普通程序,依法應于立案后六個月內審結,延期需履行嚴格審批手續。該案2024年立案,2025年5月14日首次開庭后即陷入停滯,至2026年仍未審結,遠超法定期限。相關承辦人員未出具中止、延期審理相關文書,也未說明超期理由,案件長期懸而未決,嚴重影響東方基業公司的正常經營。
(二)剝奪企業訴訟權利
一審法院依職權調取裁判文書作為定案依據,該調取行為不符合《民訴法解釋》規定的職權調取情形。且該證據未在法庭出示、未經東方基業公司質證,依法不得作為定案依據,法院此舉嚴重剝奪了該公司質證、辯論權利。
(三)事實認定錯誤,混淆合同義務邊界
一審判決無視案涉協議約定,將合同中明確約定的付款條件、四項并列的乙方主給付義務,人為拆分為主債務與附隨義務。不當免除了吳英的合同義務。判決遺漏庭審筆錄、履約告知函、錄音等關鍵證據!回避吳英未履約的違約事實!還竟將公東方基業司配合完成的采礦證延期、擴產審批等工作歸屬給吳英,事實認定嚴重不符!
(四)適用法律錯誤,無視合法先履行抗辯權
東方基業公司依據《民法典》第526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主張先履行抗辯權,一審法院(河北省隆化縣人民法院)卻錯誤援引法條,以未履行非主要債務為由否定該合法抗辯權,違背合同意思自治原則,裁判適用法律不當。
三、企業依法維權:上訴投訴均受阻,合法權益難保障
面對一審中的違規審理行為,東方基業公司堅持依法維權。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請求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錯誤判決,依法改判駁回吳英的全部訴訟請求,并由被上訴人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
同時,東方基業公司要求法院督促相關人員盡快審結案件,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但截至目前,公司的上訴與投訴均未得到合理回應。案件仍處于停滯狀態,企業損失持續擴大中。
四、危害深重:損害民企權益,踐踏司法公正
相關辦案人員法官由某偉等人在本案中的一系列行為,不僅直接侵害了東方基業公司的合法財產權益,導致企業經營受阻、商譽受損,更嚴重踐踏了司法公正的底線,破壞了基層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地方保護主義、超期審理、程序違法等行為,直接違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目標,也與國家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要求相悖。長此以往,將嚴重打擊民營企業異地投資、經營的信心,阻礙區域經濟健康發展。
五、核心訴求:捍衛合法權益,重塑司法公正
目前,東方基業公司的核心訴求清晰且合法:一是請求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錯誤民事判決,改判駁回吳英的全部訴訟請求;二是請求相關部門徹查相關辦案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三是請求整治地方司法保護主義,規范基層法院審理程序,保障異地民營企業的平等訴訟權利;四是督促法院盡快審結案件,挽回企業經濟損失,維護司法權威與營商環境。
民營企業是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司法公正是民營企業發展的堅強后盾。我們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等監督部門介入核查,糾正一審法院的違法裁判行為,嚴懲違紀違法辦案人員由某偉等人,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切實維護北京東方基業國際商貿中心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讓司法公正真正惠及每一家民營企業,為法治化營商環境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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