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發布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
2026年5月27日,由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代理的任國超先生訴鮑**名譽權糾紛一案,被告鮑**遵照生效民事判決書在涉案微博賬號中公開發布致歉聲明,向任國超先生公開致歉。
2023年,被告鮑**通過其注冊、使用的涉案微博賬號公開發布針對任國超先生的侮辱、誹謗性質博文,涉嫌侵犯任國超先生的合法權益。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被訴侵權言論具有事實依據,且已超出文明社會的容忍界限,使社會公眾對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構成對原告的誹謗。并且,被訴侵權言論具有貶損性,構成對原告的侮辱。綜上,被訴侵權內容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被告使用其注冊的涉案賬號發布上述言論,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鮑**在涉案微博賬號“宜****之”(UID:246****964)持續72小時置頂發布致歉聲明,向原告任國超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成本。【詳見:(2026)浙0225民初2109號民事判決書】
截至2026年5月27日,被告鮑**已在涉案微博賬號發布致歉聲明,向任國超先生公開致歉,并已履行完畢賠償款項的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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