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山東淄博結婚22年兩子非親生案在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這起案件因為持續時間長、涉及親情背叛與財產糾紛,引發了公眾的討論。
根據我了解到的案件事實,原告姜某濤與被告女方于2002年登記結婚,婚姻關系存續21年。2023年雙方協議離婚時,姜某濤將名下兩套估值約90萬元的房產以及全部存款贈予了當時認為是親生兒子的長子,自己僅保留了一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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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轉折點發生在2024年9月。當時長子因房產糾紛與姜某濤發生沖突,在毆打姜某濤的過程中說出“你不是我親爹”的話。姜某濤隨即通過牙刷樣本進行了DNA親子鑒定,結果顯示他與兩個兒子均無生物學上的親子關系。后續調查進一步確認,次子的生父是姜某濤的堂哥,而長子的生父則被懷疑是同村的前村支書。
在今天的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仍然集中在財產返還與損害賠償問題上。原告姜某濤提出兩項主要訴求:一是基于重大誤解,要求撤銷離婚協議中對長子的房產贈與,收回兩套房產;二是要求女方賠償22年來的撫養費37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兩項合計47萬余元。姜某濤在庭審中明確表示:“是我的孩子傾其所有,不是則一分不給”。
而被告女方在庭審中仍然堅持自己沒有過錯的立場。她以未親自參與鑒定為由質疑此前DNA鑒定結論的有效性,但同時拒絕配合法院進行重新鑒定。其代理律師也證實,女方始終不承認存在婚內出軌行為,也沒有向姜某濤表達過任何歉意。在財產問題上,女方僅表示愿意接受部分精神賠償,明確拒絕返還撫養費以及涉案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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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過程中還出現了多起關聯事件。姜某濤的堂嫂曾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長子名下的房產,聲稱該房產是其丈夫也就是次子生父對長子的贈與,但因證據不足被法院依法駁回。此外,姜某濤的父母曾兩次遭到次子生父也就是姜某濤堂哥的毆打,導致肋骨骨折。
目前,本案的庭審已經結束,法院將擇期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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