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下午,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與辯護部、中國企業報財經研究院、元財經研究院聯合舉辦的“數字經濟時代的刑事邊界:AI犯罪、數據安全與商業秘密保護”座談交流會圓滿結束。本次座談會匯聚了法律實務界、財經媒體及研究機構等十余位嘉賓,就技術快速發展背景下法律規則、行業責任與治理機制的銜接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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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伊始,煒衡北京總所刑事法律風險防控與辯護部主任、高級合伙人石宇辰律師對到場嘉賓表示歡迎。他表示,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算法等新技術加速發展,數字經濟領域的法律風險識別與防范問題日益受到關注,希望以此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推動法律界與媒體界加強交流、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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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報》集團執行副總裁張有義認為,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法治保障,也離不開法律與媒體的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希望以此次律媒對話為紐帶,打通法律實務和輿論傳播的壁壘,共同探索數字時代的刑事邊界,為數字經濟行穩致遠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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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享環節,石宇辰律師圍繞《數字經濟刑事風險識別與合規邊界》作系統分享。石宇辰律師結合實務經驗指出,數字經濟背景下,法律風險不在于“是否使用了AI”本身,而在于數據獲取、數據使用、信息輸出等具體環節是否越過法律邊界。圍繞這一主題,他重點從AI應用中的違法風險識別、數據泄露與商業秘密保護、企業危機應對和合規治理三個層面進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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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宇辰律師結合近期典型案例與社會熱點指出,隨著技術手段不斷迭代,傳統犯罪形態也在數字場景中出現新的表現方式,相關風險識別和法律規制均面臨新的挑戰。AI換臉偽造、語音克隆詐騙、自動生成欺詐性信息或惡意代碼等借助AI實施的具體違法犯罪行為,均可能觸碰刑事法律底線。
圍繞數據安全與商業秘密保護,石宇辰律師結合曾辦理的案件及相關法律法規指出,數字經濟時代,商業秘密的保護對象已從傳統的客戶信息、技術資料,延伸至數據、算法、計算機程序、代碼、訓練數據處理方案等新型信息形態。企業若對技術手段合法性缺乏合規審查,極易由商業競爭滑向刑事風險。因數據泄露、竊取商業秘密及AI工具不當使用所引發的法律責任,也并非僅由直接實施行為的個人承擔,還可能延伸至相關員工、用人單位及AI服務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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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宇辰律師認為,不能簡單以“技術中立”作為免責理由,實踐中更應結合行為人的主觀認知、業務用途、注意義務與參與程度等因素進行審慎判斷。以開設賭場罪為例,為違法活動提供網站搭建、基礎設施支持、功能插件等情形,相關人員的主觀明知和具體作用均將成為認定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石宇辰律師同時指出,新聞傳播與司法實務雖分屬不同領域,但都離不開對事實來源和證據印證的審慎把握。
在談及企業如何做好風險防控時,石宇辰律師強調,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規范,通過常態化培訓、風險提示和重點環節管控等措施,不斷提高風險識別和防控能力。同時,要更加重視對數據安全、商業秘密保護和AI工具使用等重點環節的合規管理,盡早完善內部制度和應對機制,更好防范數字經濟背景下的刑事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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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財經研究院院長李恩樹圍繞《財經新聞中的數字倫理危機》作主題分享。他從媒體觀察和傳播治理角度指出,隨著AI等數字技術快速發展,AI換臉詐騙、虛假內容生成、大數據“殺熟”、算法偏見等問題不斷出現,給信息傳播秩序和商業社會信任帶來新的挑戰。面對技術快速迭代,媒體不能只是旁觀者,而應更好發揮自身“風險揭示者、議程推動者和規則的參與塑造者”三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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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報財經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劍認為,AI工具的使用雖可以提升效率,但不能替代一線采訪、信源獲取和事實核實,機構媒體仍應嚴格落實審校責任,加強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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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隨后的圓桌討論中,與會嘉賓圍繞“AI生成內容的真與假”“新技術背景下法律責任認定”“媒體在AI應用中的審查義務和責任邊界”等議題展開了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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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發言中,煒衡創始合伙人楊黎明律師表示,面對人工智能快速發展帶來的新挑戰,既要堅持守正創新,守住真實性、獨創性和基本倫理,也應加強前瞻研究、風險預判和制度回應。楊黎明律師強調,我們每一個人都肩負正向引導的責任,律師更要發揮其專業和社會責任感,充分參與人工智能相關法規的制定、完善和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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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座談交流會的成功舉辦,為法律實務界與媒體界搭建了跨界交流的平臺,進一步強化了雙方圍繞數字經濟時代法律風險防控、責任厘清和規則完善等問題的溝通與共鳴。
未來,煒衡律所將繼續關注數字經濟領域的新問題、新趨勢,不斷深化理論研究和實務探索,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優勢,為企業高質量發展和數字經濟法治化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專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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