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過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反映濟寧吾悅廣場商戶撤場引發的會員卡退費及管理問題,涉及多商戶集中退出、退費標準爭議、知情權缺失等多項消費痛點,引發社會關注。該市民表示,其在吾悅廣場某商戶辦理會員卡時充值300元獲贈50元,卡內剩余76元,商戶撤場后僅同意退還26元,理由是50元為贈送金額不予退還,而消費者認為應按實際支付與總金額比例核算退費,雙方爭議明顯。同時,該市民提及,吾悅廣場內近年已有至少六七家商戶退出,均未提前公示或妥善處理會員權益,消費者致電客服后,僅能獲取商戶聯系方式或等待通知,缺乏有效處置渠道,往往商戶撤場后消費者才知情,知情權與財產權益難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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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未按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退回預付款并承擔利息及合理費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亦明確,發卡企業應規范退卡規則,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規定,排除消費者退款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明確預付式消費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司法導向。濟寧吾悅廣場作為商業綜合體運營方,對場內商戶負有管理與監督責任,商戶入駐時應明確預付卡發行、退費及撤場清算規則,建立風險預警與信息公示機制,而非僅提供聯系方式或被動通知,這既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應有之義,也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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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預付式消費已成為日常消費常見形式,商戶撤場引發的退費糾紛頻發,核心癥結在于運營方管理缺位、退費規則不透明、風險預警不及時。針對濟寧吾悅廣場出現的問題,消費者呼吁運營方正視管理漏洞,立即梳理場內商戶經營狀況,建立商戶退出前置審核與公示制度,通過官方小程序、場內公告欄等顯著位置,及時公布經營異常、擬撤場商戶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統一規范商戶預付卡退費標準,明確充值本金與贈送金額的核算規則,杜絕“霸王條款”,對撤場商戶督促其妥善處理會員退費事宜,必要時啟動保證金機制先行賠付;加強商戶日常監管,壓實管理責任,完善消費糾紛快速處置通道,積極回應消費者合理訴求。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商業綜合體預付式消費行為的監督檢查,指導運營方健全管理制度,暢通維權渠道,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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