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那些事 · 案例隨手談
Vol.07
臺風天樹砸了車
物業賠三成到底冤不冤?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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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三亞有個案子,在物業圈子里傳了很久。
去年6月,臺風"蝴蝶"過境,三亞某小區停車場一棵十米高的大樹被風刮倒,砸壞了業主李某停在場內的車。李某找物業索賠沒談攏,把物業告了,要一萬多塊。
法院最后判物業賠三成,業主自己扛七成。物業賠了三千一百多塊,其余訴求駁回。
判決書的核心邏輯就兩句話:物業沒能證明自己提前做了修剪加固,有過錯;業主明知臺風天還把車停在樹下,自身也有過錯。三七開,就這么定了。
案子不大,但背后的道理值得琢磨。
臺風來了樹倒了砸了車,業主覺得物業全責,物業覺得天災跟自己沒關系。法院說:你們倆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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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物業十幾年,這種事我見過不少。每次臺風暴雨之前,我們都會安排人去排查:樹木有沒有枯枝、圍墻有沒有裂縫、排水口通不通、地下車庫入口的防汛擋板能不能用。該修剪修剪,該加固加固,該發通知發通知。
但說實話,這些工作做沒做、做了有沒有留痕,差別很大。
這個案子里物業最大的吃虧點,不是沒做事,是拿不出證據。法院說"未能證明對涉案樹木采取必要的修剪、加固等防范措施"——注意這個"未能證明"。你做了但沒記錄,跟沒做,在法庭上是一回事。
所以我跟同行們講,臺風前的排查不是走過場,排查完了一定要留檔:拍了照片存檔,發了通知截圖保存,修剪加固要有記錄和照片。這些東西平時看著多余,真出了事就是你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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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業主承擔七成這件事,我覺得法院判得公道。臺風預警都發了,你把車停在十米高的大樹底下,這風險你自己是能判斷的。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不能什么事都往物業身上推。
這個案子給我最大的啟發就一句話:防患于未然,留痕于始終。排查要做實,記錄要做細。平時多花一小時的功夫,可能替你省掉三萬塊的賠償。這筆賬,怎么算都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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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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