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FM93交通之聲
石獅市民鐘先生花5.5萬元買的子車位,連車都停不進去。他維權6年,問題沒解決,反倒因為拒繳物業費,被物業收了530元違約金。
2014年,鐘先生在石獅永寧中駿黃金海岸買房,同時花14.5萬元買了一個“母子車位”——母車位22號9萬元,子車位22A 5.5萬元。當時銷售人員說,這個車位能停兩輛車,自己不用還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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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鐘先生入住后才發現,22A子車位藏在地下車庫最里面,進出的通道特別窄,得從很遠的地方倒車才能試著往里停。更麻煩的是,車位旁邊有立柱擋著,稍微大一點的車,根本拐不進去。
而且,22A和旁邊的23A車位,都比正常車位小。只要23A停了車,22A就基本沒法用。地下車庫里,摩托車、電動車亂停亂放,堵著通道和樓梯口,也讓鐘先生出行格外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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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先生說,他找過物業、開發商,也多次打12345熱線求助。當地永寧鎮政府曾協調開發商,說要給他換個車位,但這事一直沒落實。現在物業只能臨時讓他停在別人的臨時車位上,人家業主一回來,不管半夜幾點,他都得下樓挪車。
和鐘先生一樣,23號車位的業主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他買的23A子車位,也沒法正常停車。據悉,22A、23A這兩個車位,是開發商后來在地下室電梯口左側的空地上,自己劃線劃出來的,鐘先生買房時,房產分戶圖上根本沒有這兩個車位。
鐘先生回憶,當年買車位時,他只看了銷售人員給的圖紙,沒去現場實地查看,輕信了對方的宣傳,才出了這樣的問題。
石獅市永寧鎮政府曾在12345平臺回復,說已經督促物業規范電動車停放,但對于22A車位劃線合不合規、鐘先生能不能換車位或者退款,并沒有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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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律師張燦煌表示,公共車位原則上歸全體業主所有,使用權和收益權屬于業主,開發商不能在公共道路上劃分車位出售。“母子車位”本身應該是連在一起的,東一塊西一塊的車位,理論上不能叫“母子車位”,會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對于鐘先生拒繳物業費的做法,張燦煌認為,業主完全拒繳物業費并不妥當,可嘗試與物業公司溝通減免部分物業費,同時留存物業失職的相關證據,提交法院后,法院可視情酌情減少物業費。此外,業主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退還購車位錢款,但需確認解除權的期限是否已過,具體需結合雙方合同約定個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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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車位問題一直沒解決,鐘先生從去年開始就沒交物業管理費,之后就收到了物業的短信,顯示已經產生了530元違約金。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小區的物業公司世邦泰和,工作人員說會聯系記者說明情況,但截至發稿,記者還沒收到回應。
5月8日,中駿黃金海岸開發商的相關負責人回應,因為事情過去太久,當時負責的員工大多已經離職,現在會重新啟動溝通程序。至于電動車亂停放的問題,物業已經通過貼告示、微信群通知的方式,引導大家規范停車。
來源:泉州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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