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3日訊13日,臨沂市召開“惠企利民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1場。會上解讀《臨沂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方案》于近日正式印發,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正文共有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區劃類型及執行標準、區劃概況、其他說明五個部分。
適用范圍。明確了適用具體行政區域,本《方案》適用于臨沂市中心城區。中心城區范圍依據《臨沂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確定,包括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高新區、沂河新區部分區域,面積728平方公里。
規范性引用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GB/T 15190-2014),結合臨沂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用地性質變化,以及2023年對原聲環境功能區劃評估發現的問題,對中心區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進行核定、調整和完善,形成本次《方案》。
區劃類型及執行標準。明確了各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限值及適用區域。本次《方案》將臨沂市中心城區劃分為1、2、3和4四類聲環境功能區。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
區劃概況。明確了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結果,本次《方案》劃分1類聲環境功能區6個、2類聲環境功能區15個、3類聲環境功能區16個。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125.71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17.27%;2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269.88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37.07%;3類聲環境功能區面積276.31平方公里,占劃分總面積的37.95%;4類聲環境功能區不統計面積。本次《方案》確定鐵路交通干線3條、鐵路站場4個,各類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干線206條(包括規劃建設)、客運站場6個。
其他說明。規定了機場周圍區域、工業區范圍內的生活小區、未建設的交通干線及未開發建設的區域適用要求的確定方式,本次《方案》的實施日期等。
閃電新聞記者 孫雪霏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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