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連市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接到多起群眾舉報,反映有部分光伏企業或業務人員冒充“發改局指定合作單位”,以“惠民政策”等名義上門推廣屋頂光伏項目,并在群眾提出解除合作時,謊稱需賠償“已向發改局繳納的備案費”。此類話術已對多位居民造成誤導,存在較大財產損失風險。
為此,普蘭店區發改局于2026年5月12日正式發布聲明,明確以下幾點:
一、該局從未指定或授權任何企業及個人承攬屋頂光伏項目。任何以“發改局合作方”名義推廣項目,或以備案費、審批費、保證金等名目向群眾收取費用的行為,均屬詐騙。
二、凡是以“取消合作需賠償備案費”“費用由發改局收取”等為說辭的,均為虛假詐騙信息,請廣大群眾切勿向對方轉賬或支付任何款項。
三、屋頂光伏項目應遵循自愿、合法原則,相關備案手續由項目主體依法依規自行辦理。目前無相關鼓勵補貼政策,發改局不收取任何備案費用。
普蘭店區發改局提醒廣大居民提高警惕,增強防詐意識。如遇上述情況,請立即保存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轉賬憑證、合同協議等證據,并及時撥打舉報電話:0411-83188632(區發改局能源管道科)或110報警。
普蘭店發改局表示,將配合公安機關、屬地街道等部門,嚴肅追究涉詐公司及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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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張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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