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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亞富邑葡萄酒集團對外披露了一起跨越十年的“奔富”葡萄酒商標維權案。二審判決最終以侵權方被判停止侵權、賠償富邑集團經濟損失7056萬元落槌。
案情簡介
富邑葡萄酒集團是世界最大的葡萄酒集團之一,旗下擁有PENFOLDS(奔富)、GRANGE(葛蘭許)等知名品牌,1995年進入中國市場。
2012年,東方明日公司在第33類葡萄酒商品上申請注冊了“奔富酒園”商標。同年,該公司關聯方在第33類葡萄酒商品上申請注冊“RUSH RICH”商標。
自1996年起,富邑集團方面開始在第33類“葡萄酒”商品上申請注冊“PENFOLDS”“奔富”等商標,同時開啟針對“奔富酒園”的商標維權。
2016年3月,富邑子公司南社布蘭茲有限公司對“奔富酒園”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了第11157214號“奔富酒園”商標無效裁定。
隨后,東方明日公司提起上訴。2018年8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行政判決,駁回原告東方明日公司的訴訟請求。2019年2月,東方明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訴爭商標的注冊構成“明顯的復制、抄襲他人知名商標”等情形與在案事實不符,對東方明日公司在原審訴訟中提交的大量商標使用證據未予認定亦有不當。
因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上述行政判決,撤銷原商評委作出的《關于第11157214號“奔富酒園”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奔富酒園”商標死而復生后,富邑集團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2022年,最高法判決“奔富酒園”相關商標無效。
在對“奔富酒園”商標申請無效宣告的同時,富邑集團自2017年開始,多次針對東方明日公司及其關聯方發起商標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訴訟。
2023年,富邑集團方面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訴訟,并主張被告賠償其損失1億元。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認定,東方明日公司、曾氏文化公司、奔富貿易公司(合稱“三被告”)侵害了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奔富貿易公司將“奔富”作為企業字號登記和使用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綜合酌定懲罰倍數為二倍,賠償額為7056萬元。
東方明日公司等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6年2月,富邑集團宣布在此次商標維權案中獲得二審勝訴,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天眼查顯示,東方明日公司、奔富貿易公司分別于2025年11月、12月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26年3月,三被告及熊某、曾某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7056萬元。
高沃解析
一起跨越十年的“奔富”葡萄酒商標維權案就此落幕。本案涉案主體廣、關聯案件多、背景復雜、證據量大,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具有參考和借鑒意義。
本案十年維權周期內,富邑集團同步推進商標無效行政確權、民事侵權索賠兩條戰線,形成完整維權閉環,為品牌方處理長期、持續性商標侵權提供了標準范本。
知識產權司法實踐中,不少市場主體通過“商標搶注+字號登記” 割裂權利邊界,規避侵權責任。本案明確,將知名商標用作同行業企業字號,刻意攀附品牌商譽、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直接構成不正當競爭,需承擔停止使用、變更字號、賠償損失等責任。
總的來說,在當前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背景下,“傍名牌”“蹭商譽”“惡意搶注” 的投機空間持續壓縮,商標注冊與使用的合規性、合法性要求不斷提升。企業唯有樹立前置化、系統化的商標保護思維,完善知識產權布局與日常風控,才能從根本上規避商標糾紛,守住品牌核心商譽與市場價值。如果您的商標還未申請注冊,尚未獲得法律保護,甚至已經遇到了商標侵權糾紛的問題,都可以聯系我們。高沃擁有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人及律師團隊,為您的商標保駕護航!
來源 | 部分內容整理自新京報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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