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山東濱州惠民縣的徐先生開了一家面積二十多平方米的理發店已近7年。今年4月中旬,他突然收到法院發來的文書,一家英國公司“寐谷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寐谷公司”)認為其店鋪用名“東尼理發”,涉嫌對該公司經授權使用的“東尼沙龍”商標構成侵權,將其訴至法院,并索賠5萬元。
瀟湘晨報記者搜索發現,去年已有媒體報道,全國多地理發店因相同緣由遭寐谷公司起訴。公開判決文書顯示,有理發店因此被判賠償幾百元至數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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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經營店鋪社交賬號
此事一出,很多人都對小店持有同情態度,因為“東尼”在美發行業是特別常用的點名詞。在流行語語境中,不少人都直接將理發師稱為“Tony老師”。縣城小店用“東尼理發”“東尼造型”取名,不過就是趕個潮流,圖個好記,很難說有攀附高端品牌的主觀惡意,混淆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性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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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的小理發店一般做的都是熟客生意,客源是周邊居民,和所謂的“英國品牌”并無競爭關系,對其商譽也不可能造成什么損害。徐先生開店時已通過工商核名,相關部門并未提示他有侵權風險,合法登記的營業執照成了“侵權證據”,怎能讓人服氣?
更耐人尋味的是這家公司的背景和手段。寐谷公司2021年才注冊,唯一董事是中國人,去年開始委托律師在全國起訴。再往上追溯,授權它使用商標的收云公司2024年才成立,注冊資本一萬元,參保人數為零,還因失聯被列入經營異常。可就是這么一家公司,手握一百七十多個商標,其中不少是“欣欣”“光輝”“花樣年華”這類爛大街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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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批量起訴全國數十家縣城小理發店,索賠金額統一為5萬元。和解金額也動輒數萬元,模式高度同質化。小商戶大多缺乏法律知識和應訴能力,面對跨國訴訟往往被迫選擇和解賠錢,這哪里是在做品牌,分明是在“埋地雷”,坐等全國各地的中小商家“踩雷”,就可以坐收漁利。
從法律層面看,此案的核心爭議在于商標保護的邊界。誠然,商標注冊遵循“先注冊先保護”原則,寐谷公司經授權持有“東尼沙龍”商標,形式上具備維權基礎。但商標保護的初衷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而不是通過搶注常用店名,打壓小店,利用制度漏洞“薅羊毛”。
法律當然應該保護知識產權,但絕不應成為“碰瓷式維權”的工具。當一家公司注冊了美發行業的商標卻不提供相應服務,而是專業起訴同行索賠;當它批量注冊“爛大街”的商標,專門瞄準最沒有自保能力的個體戶;當索賠金額遠超實際損失,目的就是讓你“破財免災”……那這就很難說是正常維權,而是把法律變成了收割工具。
中小微商戶是市場經濟的毛細血管,是人間煙火的活力源泉,承載著無數普通人的生計和希望,法律應該給予他們公平和保障,而不是讓他們陷入茫然和惶恐。若是機械套用條文,忽視案件背后的現實情理和行業常識,不僅會讓小商戶寒心,更會削弱公眾對法律的信任,破壞了縣域經濟的發展環境。
就此案來說,法院過往判決也認可,涉案商標2005年注冊后長期未廣泛使用,僅在起訴前數月授權一家小店使用,難以證明其具有全國知名度。這說明,司法系統完全可以識別“真正維權”和“商業碰瓷”,關鍵就在于是否愿意在法理之外,兼顧情理和實效。
要防止法律成為某些人的“鐮刀”,不但要在個案判決中審慎權衡,樹立正確引導,更需要明確行業通用名的侵權認定標準,對缺乏實際使用、批量起訴小商戶的商標維權行為進行嚴格審查,嚴厲打擊惡意囤積商標、以訴訟牟利的行為。同時加強對中小商戶的商標普法,簡化商標檢索流程,讓商標注冊制度回歸保護創新,促進公平的初衷。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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