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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連續兩天的文章,其實闡述的都是“人間之惡”,以及這個“惡”是哪里來的,同時在這個惡的氣息下,守規則以及善的人為何被一點點逼近了死胡同,成為了“異類”。
下面這兩則新聞,圍繞當下的這個現象,其實也非常的立體。
第一個是,一位女子的父親去世12年了,忽然接到銀行的催款信息,需要償還本金外加玉器的利息一共2.3萬。這位女子很詫異,因為在父親去世的時候,當年她便還清了銀行卡的所有欠款。再后來女子拿身份證到銀行查,并說了當年還款的經歷,當她咨詢律師的時候,銀行卻自己將這個欠款清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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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吧:
一是,如果說,女子在父親當年去世后沒有去到銀行查信用卡并還款的舉動,現在銀行是否真的會自己清零?
二是,媒體的報道沒有提銀行的名字,咱們也不好直接問,唯一可以說的是,既然銀行催款信息都發了,那么為何又自己清零了?是什么樣的舉動讓它們自己清零,是善意還是害怕,是齷齪被人發現了,及時剎車停止做壞事嗎?
三是,如果是去世的人家里不知道的存款,銀行會主動將這個存款告知逝者的家屬嗎?
到這里,又是另一個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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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新聞可以看到,男子去世五年了,家屬才知道男子有30萬的團體意外險,但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保險公司以超兩年時效拒賠。
雖然最終法院的判決是,保單的時效應該從家屬知曉的時候算起,保險應該承擔損失,賠付。
但一個問題來了,如果家屬一直不知道呢?
是不是說,保險公司就不會主動的發起這個賠償。
而這就是一個社會的誠信與道德規則。
還是幾點概念吧:
一是,當下的社會嚴重缺乏基本的誠信,規則,更缺乏對毀壞誠信和規則的懲罰機制。這也是導致著諸多的誠信操守已經淪喪的根本,而既然誠信已經淪喪了,那么你做守規則的人,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
一個不注意嗎,不知道哪一天就會出現一個災禍到來。銀行催款的那個女子就是這樣,如果當年我沒有去還款的經歷,這個2.3萬元的災禍我相信是躲不掉的。
二是,這個社會最可怕的一點便是,那些和官方權力沾邊的機構,非常的可怕和無賴,銀行和保險就不要說了。那我昨天和今天的經歷,因為我的車要年審了,以前都是在上海,但昨天有點累也不想出門,便隨便搜索就近找了昆山的一個叫平安啥的檢車公司!
結果就是,才去到門口就有黃牛攔車,問詢我需要代辦嗎,我聽到代辦這個字眼非常的意外,因為在我的認知上車檢還需要代辦嗎?
但進去之后看到那個車檢的大廳,以及里面工作人員的眼神,我就隱隱有不好的預感了,然后結果就是,遠光燈有一個數值不夠,就是不合格,工作人員暗示我,到邊上的那里花點錢讓人調一下就可以了。
此時此刻我才看到,原來在車檢大廳的隔壁就是一個專門調試燈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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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就被氣死了,說這不是五十塊錢,百十塊錢的問題,你們這種行為就極度的卑劣,而后要求退費離開,人家自然不退費,我就開始四處投訴,到今天費用退了,但你投訴的這些問題,即便是官方的答復也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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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車檢這么點事,我今天被好多朋友嘲笑,說我才是破壞大環境的人,說是你要適應昆山的文化,不能用上海辦事的思維來處理事情。
笑歸笑,但我今天思考的問題便是,車檢這種本該是公權力掌握的,為何現在都承包給了私人的公司,那么這個私人公司的行為,就像我交警隊的朋友所說的那般,你投訴還不好投訴呢!
只能市場監管局,或者車管所,但其實它們又都是一伙的。
所以,就問你服不服!
到這里,如此,我最后說的一句是,當我們在每一個生活的縫隙里遭遇的都是欺詐和勒索,即便是公開的盤剝都無法維權的時候,你我,真的會持之以恒做一個守信之人嗎?
幾年前我就說過,惡的氣息往往是在上游蔓延下來的。
這一句,絕對是真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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