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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某小區門口,一家看似尋常的副食百貨超市,柜臺后面卻藏著見不得光的“生意”。這家超市的經營者是楊某某。
從2023年到2025年9月間,有不法人員從該店鋪購入安鈉咖后,再輾轉運至鄂托克旗轄區內進行二次銷售。
公安機關順著涉毒線索一路追查,最終將楊某某抓獲。經查,楊某某先后向柳某、白某等人販賣安鈉咖共計55次,累計收取毒資13170元。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法院審理此案并依法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楊某某明知是毒品,仍多次向他人販賣,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鑒于楊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且其家屬代為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其違法所得毒資13170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來源:內蒙古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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