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間,紅相股份(300427)發布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楊成于當日收到廈門市公安局下發的《移送起訴告知書》。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證券案、楊成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及欺詐發行證券案,已被移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舉意味著,自2023年開始調查的紅相股份財務造假與欺詐發行事件,邁入刑事司法審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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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移送起訴案件,源自監管部門此前對紅相股份六年財務違規行為的調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正式被立案調查。??2024年4月3日,紅相股份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與《市場禁入決定書》。監管調查顯示,紅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連續六個會計年度的年度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財務數據嚴重失真,違規行為持續周期長、涉及范圍廣。
除長期財務造假外,紅相股份被監管部門認定構成兩次欺詐發行。2019年,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因發行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被定性為欺詐發行;2020年,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同樣因發行文件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此外,公司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公告發行文件,亦被查實存在重大虛假記載,多項重大資本運作均依托虛假信息推進。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廈門證監局于2024年4月作出行政處罰:對紅相股份予以警告,并處2513萬元罰款;對實際控制人楊成予以警告,并處2288萬元罰款,同時對楊成實施終身市場禁入,禁止其終身進入證券市場、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職務。
監管行政處罰落地后,案件進入刑事司法程序。2025年7月29日,楊成因涉案被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26年5月29日,廈門市公安局完成偵查,認定紅相股份涉嫌欺詐發行證券罪、楊成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及欺詐發行證券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移送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紅相股份公告稱,楊成目前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公司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機制完善,日常經營由高管團隊獨立負責。截至公告發布,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業務有序開展,本次移送起訴系前期案件司法程序正常推進。
公告提示,案件當前處于審查起訴階段,最終結果以司法機關后續法律文書為準。公司將配合檢察機關工作,維護股東合法權益,本次事項對財務的影響需以判決結果確定。公司將持續披露案件進展,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編:梁秋燕
校對 :王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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