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香港司法機構宣布,計劃于未來一年內,在高等法院轄下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作為專責分庭,審理復雜、涉案金額巨大的國際及跨境商業糾紛,有關籌備工作正在進行。
香港司法機構稱:“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可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以及國際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標志著香港司法制度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重大發展。據介紹,近年來,隨著國際和跨境商業活動蓬勃發展,各方對設立專責法庭以處理復雜的法律及事實問題的需求與日俱增,而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正是對這些需求的恰當回應。
“解決此類糾紛需要專門的司法知識,以及度身訂造的法庭程序及常規,以提升靈活性和效率。”香港司法機構稱,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設計是要滿足上述需求,同時維護以普通法為本的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與保障。
香港司法機構表示,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能使香港現有爭議解決架構更完善,連同仲裁和調解,為從事國際和跨境商業活動的各方,提供全面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方案。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所提供的司法程序具備顯著優勢,包括具透明度和權威性的司法裁定、有系統的上訴程序,以及可執行判決的確定性,包括在相關的相互安排下,判決在內地得以承認和執行。
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由具備豐富商事法經驗的本地法官審理案件,亦可根據現行法律框架,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杰出資深法官或法律執業者以專案方式審理案件。在適當情況下,可邀請裁判委員及專家協助法官處理不同的專門范疇。
作為高等法院轄下的法庭,《高等法院條例》及《高等法院規則》已為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提供所需的法律框架。
據悉,香港司法機構將發布專用的實務指示,以訂明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司法管轄范圍內的案件類別以及詳細的法庭程序,內容包括在參考其他國際商事法庭的最佳做法后簡化訴訟程序的措施、提供更靈活的上訴處理機制,以及如何確保案件和上訴得到及時處理。
香港高等法院大樓其中一層將指定供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使用。此外,為符合國際慣例,并反映案件的國際性及跨司法管轄區的特點,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在處理案件時廣泛運用科技,包括遠程聆訊、電子存檔、電子文件冊和以語音轉換文字技術制作謄本,以提高司法效率。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區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以普通法為基礎的香港商業經貿法律與國際商事規則連接,一直深受國際商界和投資者信任。
“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強化香港在國際訴訟方面的核心能力和優勢,與香港現有的國際仲裁和調解服務相輔相成,為全球企業或投資者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爭議解決選項,進一步提升香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的國際競爭力,推動香港在國際爭議解決服務邁向更高層次發展。”李家超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