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李娜)5月22日,南京海事局、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交通運輸局、長江南京航道局以及南京市交通集團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并解讀《南京市長江橋梁隧道水域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該《規定》是全國首部同時規范橋梁和隧道水域交通安全的地方性立法,將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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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督辦秦德生介紹,長江南京段是長江橋梁隧道分布最為密集的區域之一,目前已建成跨江橋梁和隧道18座、在建4座、將建4座,其中已建成的12座橋梁中有10座設有涉水橋墩,高鐵橋、三橋、五橋橋群之間最小間隔僅約1.4千米。2025年,通過南京長江水域船舶達256萬艘次,進出南京港船舶33萬艘次,水域航運繁忙、船流密集。隨著12.5米深水航道貫通,船舶大型化趨勢明顯,橋梁防撞能力與主力營運船舶噸位不匹配、大型海輪突發事件對隧道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等問題凸顯,安全風險持續攀升。
與此同時,南京市長江橋隧水域交通安全監管現行有效法規為1986年頒布的《南京長江大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寧政發〔1986〕71號),其適用范圍僅限于南京長江大橋水域,無論是在監管對象、制度設計還是責任體系上,均已無法適配當前橋梁隧道現狀與安全監管要求。為此,南京海事局會同多個單位啟動《規定》立法工作。
記者了解到,此次發布的《規定》全文共計二十條,分為總則、企業責任、航行要求、風險防控、附則五個部分。一是構建全域應急保障體系,明確由政府統一調配應急力量,按要求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形成市級統管、區級落實、全域覆蓋的治理格局,破解跨區域、跨部門協同難題。二是厘清部門監管職責,細化海事、公安、交通、水務、應急、航道、鐵路等單位分工,推動主動防御、協同監管、高效處置,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與次生事故防范能力。三是全鏈條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橋梁隧道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單位須按規定設置防撞設施、監控設備及超高、偏航預警裝置等水上交通安全設施,配齊應急力量。四是細化船舶航行規則,明確通航尺度和船舶通過橋隧水域的航速以及禁止行為等具體要求,強化異常情況報告與處置流程。
《規定》的出臺,標志著長江南京段橋梁隧道水域交通安全管理邁入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
圖片來源:寧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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