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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車身
低廉的價格以及接送孩子的便利性
低速三輪、四輪電動車
被許多人視為“代步神器”
看似省心的便利
卻隱藏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紹興交警持續開展“老頭樂”類電動三、四輪車
集中整治行動
零容忍、全覆蓋、嚴執法
全力壓降違法上路安全風險
本周統一行動教育登記相關車輛241起
查扣違法上路“老頭樂”26輛
其中已處罰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違法17起
交警行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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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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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紹興交警在綠云路洋江西路口開展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輛正在上路行駛的“老頭樂”,經調查該車輛為機動車,后對駕駛人胡某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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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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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紹興交警在解放南路大禹路口開展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輛正在上路行駛的“老頭樂”,經調查該車輛為機動車,后對駕駛人章某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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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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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紹興交警在解放南路棲鳧路口開展整治行動時,查獲一輛正在上路行駛的“老頭樂”,經調查該車輛為機動車,后對駕駛人魯某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的處罰。
什么是“老頭樂”?
安/全/第/一 文/明/出/行
1.低速電動三、四輪車,俗稱“老頭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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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格證上顯示,廠家在產品生產申報時,以“觀光車”或“廠區代步車”的名義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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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市面上的電動三、四輪車絕大部分都是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能上號牌的車輛,僅允許在景區、廠區、園區等封閉區域使用,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其實在實際出行中
屢屢發生交通事故
(以下動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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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導致與正在行駛的小車發生碰撞,駕駛人與小孩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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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未讓直行被撞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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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左轉 幾乎被大貨車“擠扁”
為什么“老頭樂”不能開
安/全/第/一 文/明/出/行
此類車輛的駕駛者,多數未經過專業駕駛培訓,未取得駕駛證,對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規不熟悉,易擾亂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一旦發生事故,沒有車輛保險,那么巨額的賠償可能讓駕駛人直接陷入經濟困境,甚至直接壓垮一個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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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銷售的“老頭樂”多數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強制性標準,屬于“非標電動三、四輪車”,它們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也不具備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所申領上牌條件。所以無法上牌,也嚴禁上路行駛。
如何鑒別是不是“老頭樂”
安/全/第/一 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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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購買車輛前,首先要查詢或咨詢所購買車輛是否在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中。
可以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信息查詢系統→可輸入車輛型號(在車輛的合格證上或者車輛銘牌上可找到車輛型號)查詢車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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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別讓孩子乘坐“老頭樂”
安/全/第/一 文/明/出/行
電動三、四輪車多為低速電動車,生產標準不統一。車身窄、底盤低、重心高,導致車輛缺乏必要的穩定性。車輛沒有防撞鋼梁配置、安全帶和安全氣囊配置,車輛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性能也普遍較差。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很容易傾斜、翻車,導致出現車毀人亡的惡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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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別被不良商家“帶節奏”
安全上路的第一步,永遠是守法
請廣大群眾文明安全出行
自覺抵制“老頭樂”車輛
尤其要勸導家中老人
別用“老頭樂”接送孩子或代步
堅決做到
不買 不開 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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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紹興E網綜合紹興交警
小編的工資就靠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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