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我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怕他又突然出現……”
在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白云法院”)的家事調解室里,單親媽媽小青(化名)面對法官,哽咽地說出了自己的恐懼。這不僅是小青一個人的困境,也是許多在家事糾紛中遭受侵害的婦女可能面臨的現實難題。怎樣為身處困境的母親與孩子撐起一片安寧晴空?來看法官是怎樣做的。
單親媽媽的求助:離婚后遭糾纏威脅
申請人小青與被申請人小白(化名)于2026年2月4日經調解離婚。然而,法律上的關系終結并未帶來真正的安寧。離婚后,小白以復婚為由,持續對小青實施威脅、恐嚇、跟蹤,甚至當街糾纏騷擾。
2026年3月,小白因多次通過微信發送恐嚇信息等行為,被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獨自撫養三個孩子的小青,既要承擔生活的重擔,又要時刻活在恐懼之中,身心俱疲。最終,她鼓起勇氣,來到白云法院尋求法律的庇護。
法檢聯動快審快裁,為“不敢訴”的她撐腰
案件受理后,經辦法官敏銳地察覺到小青的訴訟能力較弱,面對復雜的訴訟程序顯得無所適從。“我們發現她不敢獨立提起民事訴訟,內心充滿畏懼,這讓她難以有效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官說道。為了彌補當事人的能力短板,法院及時向她送達了《申請民事支持起訴告知書》。
白云區檢察院經核實后依法出具《支持起訴意見書》,出庭協助小青明確訴求、完善證據,有效彌補她舉證與訴訟能力不足的短板。
法院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行聽證,認真審查報警回執、行政處罰決定書、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經審理查明,雖然小青與小白已解除婚姻關系,但被申請人小白在離婚后多次對申請人實施恐嚇、威脅、糾纏等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明確禁止小白對小青實施騷擾、跟蹤、恐嚇等行為。
法院在裁定中明確指出,離婚后以復婚等為由實施糾纏、威脅行為,同樣屬于法律禁止的侵害行為,受害人有權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認定有效回應了實踐中“離婚后是否還能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常見困惑,給所有身處類似困境的人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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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后回訪不松懈,全程守護暖人心
保護令的發出,并非司法保護的終點。為確保護令不成為“一紙空文”,經辦法官沒有一裁了之,而是聯合檢察院開展裁后回訪,主動跟蹤保護令執行情況,詳細詢問小青是否再受侵擾,耐心告知后續權利救濟途徑。
這種“裁后回訪”的延伸服務,將司法保護從法庭內的一錘定音,延伸到受害人家門口的持續守望,構建起“事前審查、事中裁定、事后跟蹤”的全流程保護閉環,讓司法溫情看得見、摸得著,真正織密反家暴的防護網。
家庭的和諧,離不開對每一位成員,尤其是相對弱勢成員合法權益的堅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民事支持起訴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為像小青一樣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訴訟能力較弱的群體,提供了請求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明確路徑。白云法院通過“法檢聯動支持起訴+主動延伸司法服務”的組合拳,不僅為一位單親媽媽驅散了離婚后的陰霾,更以一份帶有溫度的全程守護,詮釋了司法在維護家庭安寧、保障婦孺權益、弘揚優良家風中的積極作為。
文、圖|記者 鄢敏 通訊員 吳彤彤 姚曉琳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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