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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報》5月20日6版
小滿將至,惠州的雨水漸漸多了起來。淅瀝雨絲裹著涼意,把立夏后剛升起的熱氣又壓了回去。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翟浩華坐在辦公桌前,抬頭看了一眼朦朧的雨幕,忽然想起立春前后那次千里之外的執行。
臘月十七,荊楚大地寒氣襲人。翟法官與同事剛下警車,便被湖北黃梅的冷風撲得打了個顫。這場跨越千里的奔赴,始于申請執行人李某的一個緊急電話:“法官,他回老家了!”
李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本是同村好友,曾在張某的工地干活,被拖欠近7萬元工資。法院判決后,張某支付部分款項便失去聯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他更是蹤跡全無。
轉機出現在前幾天——張某的女兒即將出嫁,他悄悄回到黃梅。這一線索,是李某堅守半個多月獲得的。
“給父親治病的貸款,就指著這筆錢了……”李某的這句話,讓翟法官感到肩頭一沉。在黃梅縣人民法院協助下,執行隊伍直奔張某所在的村莊。村口,法院干警迅速控制張某,顧及他家中喜事在即,便壓低聲響將其帶至黃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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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把被執行人帶回法院,單獨與其溝通
調解室內,氣氛凝重。“反正沒錢,你們看著辦!”張某轉過頭,態度強硬。“銀行等不了!”李某的聲音有些發抖。
昔日好友,此刻相對而坐,中間卻像隔了一道冰墻,談判數次瀕臨破裂,僵持了近六小時無果。鑒于張某長期規避執行、拒不申報財產,大亞灣法院依法對其司法拘留。
傍晚,張某兄長趕到法院說和,仍未能化解僵局。一邊是申請執行人肩上沉重的債務,一邊是被執行人家里漸近的婚期——這個特殊的節點,讓在場的法院干警都感到責任重大。
“再想想,總還有辦法。”當晚,翟法官再次致電張某兄長,從法律后果談到家庭信譽,從執行強制說到人情事理。直至深夜,對方終于答應次日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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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組織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兄長進行調解溝通
第二天,調解出現轉機。“都是鄉親,真要走到那一步?”翟法官言辭懇切,又對李某說:“先讓人把婚事辦了,行嗎?”李某搖頭:“他過后不認怎么辦?”
“剩下的錢,我來擔保。”一直沉默的張某兄長忽然開口,字字清晰:“讓他先把女兒的婚事辦好。要是再賴,找我。”
這句話打破了僵局。經法官說明擔保的法律責任,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張某當天支付1萬元后,解除拘留,余款分期付清;若未履行,由其兄長承擔償還責任。張某在得知這一由其兄“背書”的方案后,沉默良久,最終點頭:“我同意,按協議辦。”
當天,李某收到了第一筆執行款。張某也得以回家籌備女兒婚禮。
離開時,黃梅的街道已亮起紅燈籠。車內,法官和法官助理相視一笑:“這一趟,跑得值!”
來源:人民法院報
惠州中院 大亞灣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陳育敏 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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