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免耕播種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孫永德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巧妙化解雙方積怨,最終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完畢,既高效解決了困擾雙方多年的欠款糾紛,又保障了農業生產有序推進,以司法溫度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力量。
據悉,原告宮某偉與被告滕某雷之間系親屬關系,宮某偉系土地承包者,滕某雷系從事農業機械服務的個人。2021年春耕時,雙方口頭約定,由滕某雷為宮某偉播種其承包土地中的70坰,當時約定每坰地500元工作費。前期宮某偉為了滕某雷能及時播種完畢,預付其兩萬元做前期費用。后來國家免耕播種補助款下發,每坰地補助560元。滕某雷一直沒有返還宮某偉預付的兩萬元及每坰地國家補助費與工作費60元的差額,共計滕某雷共欠宮某偉24200元。這幾年宮某偉每年都在討要此筆欠款,但滕某雷以各種理由拖延不給,至今未付。故將其訴至德惠法院請求依法判決,維護自身權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孫永德考慮到該案涉及農業生產經營,關系農戶切身利益,且雙方系口頭約定、證據相對零散,若簡單判決可能加劇矛盾、影響后續生產合作,于是決定將調解作為優先化解路徑。
孫永德仔細梳理案情,先后多次組織雙方溝通,分別向雙方釋明法律規定與訴訟風險,一方面向滕某雷釋明雙方口頭約定的免耕播種服務合同合法有效,告知其拖欠補貼款項不僅違背誠信,更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安撫宮某偉情緒,說明滕某雷當前的經營困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
在法官的耐心勸導和專業引導下,雙方當事人逐漸放下對立情緒,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最終,雙方當庭簽訂調解協議,滕某雷當庭給付宮某偉服務費17000元。至此,雙方握手言和,這場拖延多年的免耕播種服務合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涉農糾紛無小事,司法護航顯擔當。此次成功調解,是德惠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生動實踐。下一步,德惠法院將繼續聚焦涉農領域糾紛化解,暢通綠色通道,強化訴前調解與訴訟程序銜接,以更柔性、更高效的司法服務,守護農戶“錢袋子”。
來源:德惠法院 李軒 王欣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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