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定縣法院鎖簧法庭受理了原告翟某某與被告翟某某、平定縣張莊鎮某村村民委員會相鄰關系糾紛一案。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高度重視,第一時間主動對接張莊鎮人大主席張翠紅,一同深入實地勘察現場、了解案件詳情,經現場核查查明,因區域排水不暢,加之被告長期疏于對自家住宅的日常管護,水流沖刷侵蝕形成積水大坑,造成被告家中廚房及院墻坍塌,進而導致相鄰原告住宅墻面滲水、墻皮脫落,隨著雨季臨近,已形成較大安全隱患,嚴重影響群眾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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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后,承辦法官認識到該案事關群眾居住安全與鄰里和諧,必須快速穩妥化解。隨即聯合鎮人大主席張翠紅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座談調解。經深入溝通了解,該鄰里矛盾由來已久:被告老宅此前就因排水問題受損并獲相應賠償,但經多次修繕仍未徹底解決排水隱患。后被告長期遷居城內,對村內老宅疏于管護,最終引發相鄰侵權糾紛。談及老宅修繕與排水治理,年逾七旬的被告情緒激動、抵觸情緒強烈,言語偏激且消極抵觸調解工作,甚至言辭極端:“我七十多歲了,沒辦法維護,要命有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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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當事人法律認知欠缺、抵觸情緒強烈且缺乏自行管護能力的現實困境,承辦法官主動聯系鎮人大主席張翠紅、村委會主任,搭建“法庭+人大+村委會”三方聯動聯調平臺,多次與被告及家屬深入溝通、釋法析理,以情理暖心感化、以法律明晰權責,逐步打消當事人消極抵觸思想。經多方反復協商研判,被告與村委會初步達成排水治理共識。隨后,村委會牽頭組織原、被告進一步細化完善方案,三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全面落實整改措施,不僅妥善化解原、被告之間的相鄰糾紛,更一舉根治了長期困擾周邊多戶村民的排水難題。2026年5月12日,原告主動向法庭申請撤回起訴,并對法庭高效務實、司法為民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至此該案從受理到圓滿化解僅用時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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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簧法庭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依托“法庭+人大+村委會”聯動聯調機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生動詮釋了基層司法的責任與擔當,以務實高效的司法舉措傳遞司法溫度,切實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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