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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專欄開頭是這樣寫的:“格雷厄姆·普拉特納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參議員候選人,遠遠不是。我對他政治經(jīng)驗的淺薄、他吸引選民時那種原始憤怒所占據(jù)的核心位置,以及他并不算遙遠的過去中那些怪異和丑陋之處——從納粹紋身到喜歡把‘同’和‘最同’當作貶損詞——都深感不安。這些都很難忽視。但如果我住在緬因州,我會在11月投票給他。”
在談他為什么愿意忽略這么多問題之前,不妨先看看,布魯尼究竟愿意接受些什么,不管這種接受是勉強還是出于別的原因。
普拉特納說過警察都是混蛋。他把在網(wǎng)上發(fā)帖的人稱作“笨蛋”。他說,戰(zhàn)爭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經(jīng)歷”。
是的,法蘭克·布魯尼,正如你所說,這的確是“很多需要忽視的東西”。盡管普拉特納已經(jīng)承認,這些帖子是錯的,出現(xiàn)在他人生的一段黑暗時期,而且他后來已經(jīng)把它們刪除了。
也許他是真誠的,也許這只是一個有政治抱負的人會說的話。不管是哪一種,像布魯尼這樣聰明的人,為什么會選擇把票投給普拉特納,而不是緬因州聯(lián)邦參議員蘇珊·柯林斯?后者是一名溫和派共和黨人,在特朗普第二次遭到彈劾后,她曾投票支持定罪。
布魯尼寫道,原因在于,普拉特納“是一名與共和黨人對陣的民主黨人,而我說特朗普總統(tǒng)不尊重民主、不在乎真相,并不是在開玩笑”。在布魯尼看來,特朗普是美國面臨的“極端危險”。
布魯尼認為,如果把票投給柯林斯,“將是不負責任、荒謬而且危險的”。
布魯尼提出的這套理由很有說服力,甚至頗具誘惑力。只是這里有一個問題,可能被他忽略了:共和黨人對民主黨的感受也大致如此——這正是他們在特朗普和卡瑪拉·哈里斯之間選擇特朗普的原因。
我認識不少共和黨人,他們認為特朗普自戀、粗俗、不誠實、幼稚,而且睚眥必報。可他們最終還是投了特朗普,因為他們覺得,盡管特朗普毛病很多,但仍然比哈里斯更合適。
特朗普甚至說過,如果哈里斯當選,“那將是我們國家的終結(jié)”。這難道不正是民主黨人對特朗普的說法嗎?
我們不妨承認,我們是有選擇的,而“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并不一定非得成為其中之一。如果我們認為特朗普和普拉特納都不具備我們希望政府高級公職人員擁有的品格,那我們完全可以同時拒絕他們兩人。
我們可以把票投給一位明知沒有勝算、但具有象征意義的候選人。我們也可以干脆不去投票。我的意思是,如果你這些年來一直痛斥特朗普是法西斯主義者,那為什么還要投票給一個曾把納粹紋身紋在胸口、而且保留了將近20年的人?
在選舉日待在家里——如果這點有意義的話,我在特朗普三次參選時都是這么做的——同樣也是一種表態(tài)方式,而且不必為此犧牲自己的原則。
這是個好問題。如果答案是,因為他是民主黨人,而且大概不會支持特朗普,那在我看來,這并不是一個好答案,至少還遠遠不夠好。
格雷厄姆·普拉特納是美國聯(lián)邦參議院民主黨候選人。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他在緬因州劉易斯頓的一場新聞發(fā)布會上發(f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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