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5月15日報道,近日,河南鄭州丁女士稱2024年為了給孩子陪讀,租了套房子,每個月1800元租了3年。
租住期間,丁女士懷二胎,年初房東幫忙修鎖時發現該情況,告知丁女士不能在家中坐月子,希望丁女士住月子中心或者搬走。理由是老一輩傳下來的說法“借死不借生” 。意思是,房子借給別人辦喪事可以,但生孩子、坐月子不行,覺得會“帶走家里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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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士雖然心里不是滋味,但想著要尊重別人的風俗,沒有硬扛。可當她跟房東說退剩余租金和押金時,對方拒絕了。丁女士:“我表示理解尊重,一個人大肚子又找了個合適的房子,但準備搬走了他不退我剩余房租和押金,我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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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表示:我沒有權利不讓別人生小孩,她要搬走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房子會產生空置期,她違約要扣除押金,可以再協商一下退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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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法律上,沒有任何規定禁止租客在出租房坐月子,若租賃合同里沒有明確約定禁止坐月子,房東無權對租客提出要求。
來源:小莉幫忙、江南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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