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初,有深圳市民通過“@深圳”小程序投訴,反映稱其外籍同事在郵輪母港乘坐巡游出租車前往蛇口希爾頓南海酒店時,遭遇“宰客”的情況。接到投訴后,執(zhí)法支隊南山大隊迅速響應,第一時間與投訴市民聯(lián)系,核實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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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稱,事發(fā)當日,其的同事在郵輪母港準備乘車時,一名巡游出租車司機主動上前搭話邀約,同事便跟隨司機乘車前往酒店,全程僅1.6公里的路程,竟被司機收取288.4元車費。
了解情況后,執(zhí)法人員立即聯(lián)系該趟行程駕駛員車屬公司,請駕駛員麥某前往大隊配合調查,但駕駛員麥某始終拒不配合執(zhí)法工作,面對執(zhí)法人員的詢問一問三不知,企圖以此逃避處罰。加上該外籍乘客已經回國,無法配合調查取證,案件調查幾乎陷入停滯。
為進一步完善證據(jù),執(zhí)法人員調取了郵輪母港附近的視頻監(jiān)控,畫面清晰記錄了當日上車全過程。依據(jù)監(jiān)控信息,執(zhí)法人員向涉事出租車所屬的深圳市金*有限公司開展詢問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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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前往大隊對視頻中的人員進行指認,確認涉事司機為其公司的駕駛員麥某。同時,在公安部門的協(xié)助下,對乘客信息與視頻監(jiān)控進行了人臉對比,進一步夯實了相關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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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根據(jù)調查取證情況,執(zhí)法人員認為駕駛員麥某涉嫌實施不按規(guī)定計價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車費的違法行為,依據(jù)《深圳經濟特區(qū)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依法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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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報道
來源:深圳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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