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的五月,空氣里飄著雨前的悶,也飄著一股說不清的緊張——5月11號傍晚,國際刑事法院那紙編號不公開但分量壓得人喘不過氣的逮捕令,突然在各大媒體后臺彈窗刷屏:羅納德·“巴托”·M·德拉羅薩,涉嫌危害人類罪。簽發時間是2025年11月,拖了半年才落地,可一落地,就撞上參議院正在選議長。第二天一早,他居然又坐在了參議院大廳第三排,給阿蘭·彼得·卡耶塔諾鼓掌。你細想,這節奏,像不像趕著點踩上舞臺追光?
![]()
沒人提“豁免”,沒人說“特權”,但那天下午,蒂托·索托、班姆·阿基諾、里薩·洪蒂維羅斯、平·拉克森、基科·潘吉利南五個人,把第395號決議按著順序簽完字,筆尖都帶點力道。里面沒一句罵人話,卻字字釘在要害:“參議院無權提供‘保護性拘留’”——這說法,是專門打臉那種“院區神圣不可捕”的老調子。更狠的是后半句:“憲法第六條第11款寫的清清楚楚,議員免捕只限刑期六年以下的案子。”危害人類罪?ICC預審分庭認定了“系統性傷害”“實施者網絡”“可控可信任人員招募”,這種事,六年?怕是連起點都夠不上。
萊拉·德利馬早就在自由公民的播客里笑過一回:“哪條法律寫著‘參議院地板是法外之地’?真有,我頭一個去翻。”她沒說錯。那所謂“傳統”,不過是幾屆老議員傳下來的一句口頭話,連會議記錄都找不到三行佐證。而德拉羅薩前腳走進參議院鐵門,后腳ICC文件就同步移交菲律賓司法部——你說這是巧合?還是有人掐著表等風向?
現在的問題不是他走不走,而是——真有人敢在參議院議事廳門口,亮出逮捕令嗎?(對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