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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電寶本應提供便利的服務,然而湖北武漢的吳女士在機場租用充電寶1小時卻被扣費149元,當吳女士提出異議后,更是被要求“回現場自證”,這樣的要求合理嗎?我們來看吳女士的經歷。
租1小時卻被收3天費用
還被要求回現場自證
2026年4月20日晚,吳女士在武漢天河機場T3航站樓租用了一款名為“小電”的共享充電寶。實際使用約1小時后,她確認已將充電寶歸還至機柜插槽。然而4天后,吳女士卻收到了一份高達149元的扣費通知,系統訂單顯示租借時長竟長達3天7小時56分鐘。
面對明顯的計費異常,吳女士聯系客服要求退款。然而,對方給出的處理方案引發了更大的爭議:客服要求吳女士必須親自返回機場原租借點,拍攝并確認具體歸還的卡口二維碼及插槽ID,才能進入人工復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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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已經離開機場的消費者而言,這種“現場自證”的要求不僅意味著極高的交通與時間成本,更被指是企業人為設置的維權門檻。5月8日,這家充電寶公司為吳女士辦理了全額退款。
解決計費糾紛
舉證責任劃分成為維權難點
這起消費糾紛被曝光后,引發了討論,如果大家也對共享充電寶扣費有異議,該怎么與企業協商呢?
事實上,在解決計費糾紛時,舉證責任的劃分往往成為維權的難點。記者查閱了市面上出現的多家共享充電寶的用戶協議發現,共享充電寶企業在用戶協議中,并沒有對異常計費、歸還充電寶異常等情況進行說明,遇到這類問題,往往要求消費者自行聯系客服解決。而在聯系客服的過程中,還要面對冗長的與AI客服對話的過程,才能排隊等待人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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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數據,2025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充電寶相關投訴舉報15.6萬件,同比增長高達62.5%,問題高度集中在異常計費、產品質量及售后爭議上。作為消費者,遇到問題又該如何保存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遇到商家要求提供難以完成的舉證材料,消費者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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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及時收集好相關證據。比如你當時租借了多長時間,系統里顯示多長時間,把你的下單記錄和歸還記錄截圖,和商家協商解決。商家要積極及時解決問題,而不是故意給消費者設置一些維權障礙。
如果協商沒有結果,消費者又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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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音江: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行政監管部門投訴。如果通過這種調解還不能解決,消費者也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租充電寶1小時扣149元還被要求自證?專家教你維權》
欄目主編:蔣竹云
文字編輯:盧曉川
本文作者: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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