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定向公費師范生培養計劃實施方案
計劃5年公費定向培養2000名中小學教師
海南日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張琬茜 通訊員金浩田)近日,省教育廳等四部門印發《海南省定向公費師范生培養計劃實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未來5年將依托海南師范大學和瓊臺師范學院,為我省各市縣(區)公辦中小學校(含幼兒園)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以下簡稱定向公培生)2000名,其中本科層次定向公培生1500名左右,研究生層次定向公培生500名左右。
同時,我省還計劃每年招收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定向公培生300名左右,全日制研究生層次定向公培生100名左右,定向到各市縣(區)中小學任教。定向公培生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由省級財政承擔。
根據《實施方案》,本科層次定向公培生實行“省來縣去”政策,即全省招生、提前批錄取、定向市縣就業。報考我省本科層次定向公培生須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報考批次的條件,且為具有我省戶籍的優秀普通高中畢業生,由培養院校按高考錄取規則擇優錄取。研究生層次的定向公培生通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錄取或在非畢業年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遴選產生,畢業后定向到我省各市縣(區)任教,重點安排在普通高中,適當兼顧義務教育學校和幼兒園。
《實施方案》明確,定向公培生錄取后與培養院校和定向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到定向培養市縣(區)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到城區學校工作的定向公培生,應到鄉鎮學校任教不少于2年。在服務期內,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定向公培生可在定向市縣(區)內所屬學校間流動。
此外,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市縣(臨高、五指山、保亭、瓊中和白沙)的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的定向公培生計劃納入“地方優師計劃”,其招錄辦法、培養管理、履約任教和條件保障等與定向公培生計劃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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