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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嚴查在職教師
有償補課及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
舉報電話、郵箱全公布
為深入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嚴格規范教師職業行為,持續鞏固“雙減”工作成效,嚴厲打擊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及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維護教育公平,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現根據《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十項負面清單》及相關政策要求,向社會公布我市教師違規與機構違規分類舉報渠道。
一、受理對象
1.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及其在職教師(受理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行為)。
2.全市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受理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等行為)。
二、中小學在職教師及學校違規有償補課“十項負面清單”
1.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2.在職中小學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
3.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由其他教師、家長、家委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4.在職中小學教師委托親友、家人代為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
5.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6.在職中小學教師通過直播打賞、知識付費等途徑向家長、學生變相索財。
7.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8.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9.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場地等便利條件。
10.中小學校向校外培訓機構有償提供學生個人信息及相關資料。
凡存在以上行為之一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行為(重點為學科類培訓)
1.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擅自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
2.違反培訓時間規定,在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時段開展學科類培訓。
3.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教”“眾籌私教”“研學旅行”等名義變相開展學科類培訓。
4.在居民樓、酒店、商務樓宇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培訓)。
5.聘用不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或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類培訓。
6.發布虛假廣告、夸大宣傳或通過承諾提分、保過等誘導家長報名。
7.其他違反國家“雙減”政策及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分類舉報方式(電話+郵箱)
受理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若電話未能及時接通,可通過郵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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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理須知
舉報人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問題。舉報時請盡量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或機構名稱)、所在學校(或機構地址)、具體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地點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照片、收費憑證、聊天記錄截圖、培訓合同等),以便快速核查處置。我們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及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歡迎廣大師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積極監督,共同守護我市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
來源:咸寧市教育局
編輯:黎 雪
一審:石麗麗
二審:洪 偉
三審:陳小彬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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