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SZ301139,股價18.45元,市值22.43億元)5月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因在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及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39億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李晉、曹亞蕾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吳志鋒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合計擬被處以罰款約2.57億元。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元道通信還發布了關于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下稱“每經記者”)注意到,此前,元道通信于2025年7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同日晚間,清越科技(SH688496,股價4.35元,市值19.57億元)同樣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告知書》。證監會發文稱,清越科技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同時,證監會擬對清越科技罰款約1.73億元,對四名公司時任高管合計罰款約3300萬元,總計約2.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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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每經媒資庫
元道通信擬合計被罰約2.57億元
據元道通信披露的《告知書》,其涉嫌欺詐發行、信披違法違規一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證監會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經查明,元道通信及相關人員違法事實包括證券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2022年年報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據《告知書》,李晉時任元道通信董事長、燕某時任元道通信總經理,均在元道通信招股書、2022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簽字,保證文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李晉全面負責元道通信經營管理,未對前述涉案事項進行審慎關注和有效監督;燕某則主持元道通信日常經營工作,參與了元道通信虛增收入事項。
此外,曹亞蕾時任元道通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在元道通信招股書、2022年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簽字,保證文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其主管元道通信財務、融資和信息披露工作,組織、安排了元道通信虛增收入事項。
吳志鋒時任元道通信董事、副總經理,在元道通信招股書、2022年年報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簽字,保證文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其分管主要涉案業務,未對前述涉案事項進行審慎關注。
《告知書》稱,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元道通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約2.39億元。同時,對李晉、曹亞蕾和吳志鋒均給予警告,分別處以750萬元、750萬元和300萬元罰款。時任主持元道通信日常經營工作的燕某由于已故被免予處罰。
也就是說,元道通信、李晉、曹亞蕾和吳志鋒合計擬被處以罰款約2.57億元。
此外,李晉作為元道通信時任董事長,嚴重未勤勉盡責,曹亞蕾組織、安排涉案違法行為,二人情節較為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二人均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于上述《告知書》對公司的影響,元道通信稱,公司可能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如根據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公司將全力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元道通信股票于5月11日停牌一天,5月12日開市起復牌,股票簡稱由“元道通信”變更為“*ST元道”。
清越科技擬合計被罰約2.06億元
每經記者還注意到,除了元道通信外,清越科技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證監會亦發文稱,清越科技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清越科技股票將于2026年5月11日停牌一天,自5月12日起復牌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將正式變更為“*ST清越”。
《告知書》顯示,清越科技在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項,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信披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過故意少計存貨跌價準備、虛假銷售芯片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1065.49萬元,占招股書上會稿、注冊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潤總額的21.72%,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此外,2022年—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計存貨跌價準備、少計應收賬款減值損失、虛假銷售顯示模組、未及時對補繳稅款進行會計處理等事項,導致2022年度利潤總額虛增4540.21萬元、占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104.58%;導致2023年上半年利潤總額虛增4753.6萬元、占2023年半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時披露補繳4441.99萬元出口退稅款事項,該金額占2022年經審計凈利潤的79.74%。
《告知書》顯示,證監會擬決定對清越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約1.73億元;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高裕弟給予警告,并處以1050萬元罰款,采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副總經理穆欣炬給予警告,并處以900萬元罰款,采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張小波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監事會主席、總監吳磊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采取4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也就是說,證監會擬對清越科技及公司四名時任高管合計處以約2.06億元的罰款。
清越科技稱,公司可能觸及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若依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結論,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最終結果仍以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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