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網友發帖感慨,這下子,老板要吃不了兜著走了,瀏陽煙花廠事故再次升級!由26人死亡變成了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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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非常嚴重,已經不是老板一個人能解決的了。其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牽連太廣了。個人覺得,說的不好聽一點,傾家蕩產都算是輕的了。包括之前的各大審查單位,恐怕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另據媒體報道,5月4日16時43分許,瀏陽市華盛煙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截止到5月8日12時,事故造成37人死亡、1人失聯,在醫救治51人(其中重癥5人,生命體征平穩)。目前,現場搜救工作已基本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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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長沙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瀏陽“5·4”事故處置工作組,調動1500余人開展救援、處置、救治等工作。經對現場開展多輪地毯式搜救,調取公司從業人員情況,結合公司門禁、視頻數據、線下走訪、電話視頻連線、人員辨認和多輪DNA比對等方式,對失聯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確認事故造成37人死亡、1人失聯。傷者救治、善后處置、原因調查、排查整治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公安機關已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人傳喚到案。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死亡達到或超過30人,就是特別重大事故,估計市縣級抓安全生產的主管領導跑不了。
有網友認為,鞭炮廠一定要分散作業,火藥一定要分散放,說實話,鞭炮廠就不可能不爆炸。盡量通過分散的方式杜絕傷亡。
有網友怒斥,煙花爆竹這種低劣的文化該清除了,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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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陽煙花廠事故傷亡數字從26人升至37人,這一慘烈升級讓事件徹底突破企業個體范疇,成為牽動多方的重大安全事故。
涉事老板絕非“傾家蕩產”就能謝罪,其背后的生產違規、安全管理缺位,已然觸碰法律紅線;而過往層層審查、監管環節的失守,相關責任單位與人員也必將被嚴肅追責,無人能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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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行業本就是高危領域,生產、儲存、操作各環節都有嚴苛的安全規范,這是行業生存的底線,更是生命紅線。37條生命的逝去,絕不可能是“意外”,必然是日常安全管理的全面崩塌:要么是企業為逐利刻意簡化安全流程、違規操作,要么是設備老化、培訓缺失,要么是應急預案形同虛設。涉事企業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等待他的絕不僅是財產的損失,更是刑法的嚴懲,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刑事追責已成必然。
更值得追問的是,煙花廠的生產經營并非“無人監管”,從前期的資質審批、日常的安全檢查,到定期的隱患排查,多個監管環節本應形成安全屏障。
但事故的發生與傷亡的慘重,恰恰說明這些環節早已形同虛設,要么是審查走過場、監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要么是日常巡查缺位,對企業長期存在的安全隱患視而不見。這種“監管失守”,與企業的違規操作一樣,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推手,相關應急、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責任人員,必須被倒查追責,厘清誰在履職缺位、誰在敷衍塞責,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能以“集體責任”模糊個體追責。
安全生產沒有“小事”,尤其是高危行業,一次疏忽就是血的代價。此次瀏陽煙花廠事故,既是對涉事企業的致命警示,更是對整個監管體系的嚴厲敲打。37條生命的重量,要求必須徹查事故原因,讓所有責任方都付出應有的代價,不僅要追究企業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更要揪出監管鏈條上的“蛀蟲”,以最嚴格的追責,告慰逝者,更警醒所有行業、所有監管部門:安全底線不容觸碰,失職瀆職必被嚴懲。
同時,這起事故也給整個煙花行業敲響警鐘,行業發展絕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各地必須開展全行業安全大排查,徹底清除安全隱患,讓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實處,而非停留在文件與口號上。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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