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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泊如
編輯 | 文定
在淘寶和微信賣了8年假耐克、假李寧,累計銷售金額126萬余元。這商家,被品牌方盯上了。
據報道,店主何某已被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檢方認為,何某銷售假冒商品時間長、金額大,已構成“情節特別嚴重”,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2萬元。
目前,何某已退贓退賠40萬元;被侵權品牌方耐克公司提出民事賠償要求,檢察機關支持其適用懲罰性賠償訴求,雙方達成20多萬元賠償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這起案件尚未宣判,將擇期宣判。
但它釋放出的信號已經很明確:電商售假正在從過去的“關店、退款、罰點錢”,變成刑事追責、民事索賠、平臺治理共同推進的風險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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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賠點錢”就能過關
售假成本正在被重新計算
何某的售假路徑并不復雜。從2017年6月起,他從常熟服裝市場的檔口低價購入假冒耐克、李寧服飾箱包,再通過淘寶店鋪和微店店鋪對外銷售。為了維持這門生意,他還雇用兩名員工,分別負責客服和打包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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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套持續運轉了多年的線上售假小生意。
在法庭上,何某承認自己知道賣的是假貨。吸引他的,是足夠大的利潤空間。假冒商品進貨價遠低于正品,對外銷售后,差價可以達到七八倍。
這也是電商售假長期存在的底層原因。假貨不需要承擔品牌研發、渠道建設、售后服務、廣告投放和正品授權成本,卻可以借大牌商標獲取流量和信任。消費者搜索的是耐克、李寧,商家吃到的是品牌心智帶來的成交。
如果只看短期收益,這門生意很誘人。低價進貨,高價賣出,線上開店,客服接單,快遞發貨,表面上和普通電商沒有太大區別。
真正的區別,往往在事發之后才顯現。
何某案中,銷售金額達126萬余元,檢方建議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2萬元。與此同時,退贓退賠、品牌方賠償方案又進一步疊加。售假商家要面對的,已經不是單一罰款,而是一套連環責任。
過去一些商家對侵權售假的理解比較粗糙:被投訴了就下架,被平臺扣分了就換店,被消費者追責了就退款,實在不行賠一點錢。
但從這起案件看,退贓退賠并不意味著刑事風險自動消失。退賠可能影響量刑考量,卻不能把一個涉嫌犯罪的案件重新拉回普通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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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個案看行業
電商售假難在商家會“隱身”
假貨治理難,難在它已經高度線上化、碎片化、流動化。
線下門店售假,至少還有固定門頭、倉庫、人員和現場貨品。線上售假則不同,一個商家可以同時開多個賬號,分散在多個平臺,用不同店名、不同收款賬戶、不同發貨地址輪流經營。一個賬號出問題,換一個賬號繼續賣。
何某案本身涉及淘寶店鋪和微店店鋪,也說明售假商家往往不會把所有交易都放在一個入口里。多平臺經營可以擴大流量,也會增加執法取證、交易梳理和資金追蹤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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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麻煩的是,售假商家很會利用平臺規則的縫隙。
有的商家標題不直接寫品牌名,而用諧音、縮寫、暗語;有的在詳情頁里打擦邊球,用“原單”“尾貨”“同源工廠”“剪標正品”等話術降低消費者警惕;有的直播間只在口播里暗示品牌,鏈接頁面則換成模糊描述;還有的把售前咨詢、實際成交、售后處理拆到不同渠道。
這些操作的共同點,是把售假包裝成“性價比”“渠道貨”“內部貨”。消費者以為自己撿漏,實際上買到的是侵權商品;正品商家投入品牌建設,最后被假貨用低價截流。
對平臺來說,售假治理也不只是“發現一個,下架一個”。
難點在于,平臺要在海量商品、海量商家、海量直播和短視頻內容中識別異常。一個商品鏈接可能很快下架,一個直播間話術可能轉瞬即逝,一個店鋪主體可能登記信息真實但實際經營人復雜。
這幾年監管部門反復提到“幽靈網店”,背后正是這類問題。所謂“幽靈”,不是店鋪沒有在網上出現,而是執法追到線下時,可能出現經營地址信息不實、聯系不上人、找不到貨、查不到賬等情況。線上看得到交易,線下找不到責任主體。
所以,電商售假治理正在從單點打擊,轉向鏈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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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責任被壓實
售假治理不是只抓小商家
對電商平臺來說,售假治理也進入了新階段。
2026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提出,將組織開展新興領域、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專項執法行動,重點針對網絡銷售、直播帶貨、社交電商等環節的商標侵權、專利假冒及地理標志濫用行為實施精準打擊。
同一次信息披露中,市場監管總局還提到,2024年推動81家主要電商平臺達成《電子商務平臺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自律公約》,今年將開展落實情況“回頭看”,推動平臺自律承諾落地。針對“幽靈網店”問題,也會督促電商平臺履行主體責任,從源頭堵住監管漏洞。
平臺以后很難只說自己是“技術服務提供者”。
平臺手里有商家入駐資料、商品發布記錄、交易數據、物流軌跡、支付線索、投訴記錄和風控模型。面對侵權假冒,平臺不僅要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品牌方投訴,也要在異常識別、證據留存、協助調查、賬號處置上承擔更明確的責任。
同時,新的網絡交易和直播電商規則也在進一步壓實平臺責任。
《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已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對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等身份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并建立相關管理機制。
同日,《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施行,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依法落實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公平競爭、信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責任。
這些規定放在一起看,監管思路已經很清楚:平臺不能只做流量入口,也要成為秩序入口。
過去,平臺更多依賴投訴后處置。品牌方投訴,平臺審核,鏈接下架,店鋪處罰。這個邏輯的缺陷是,假貨已經賣出去了,消費者已經被騙了,正品商家的流量也已經被截走了。
接下來的治理重點,會更偏向前端和過程。商家入駐時的身份核驗、品牌授權審核、商品關鍵詞監測、直播話術巡查、異常交易識別、重復違規主體攔截,都會變得更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25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也能看到司法端的從嚴趨勢。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5.26萬件,審結53.96萬件;審結商標民事侵權、刑事犯罪一審案件分別為11.53萬件、8033件;并在505件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金額達到18億元。
這組數據背后,是一個明顯變化:知識產權保護不再只是品牌方的維權動作,也正在成為司法、監管和平臺治理共同推進的市場秩序問題。
對正品商家來說,這是好消息。假貨低價截流,不僅傷害消費者,也會拉低正常經營者的利潤空間。一個愿意做設計、做品質、做售后、做品牌資產的商家,很難和一個拿假標、蹭大牌、低價走量的商家公平競爭。
對售假商家來說,空間正在被壓縮。過去可以靠換店、換號、換平臺繼續跑的灰色打法,以后會越來越難。
參考資料:
[1]“十四五”期間,我國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案超21萬件 . 北京日報
[2]審結54萬余件!2024年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質效持續提升 . 新華網
[3]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檢察機關2024年前11個月受理審查起訴3.2萬人 . 新華網
[4]中國今年將重點打擊整治電商領域侵權假冒問題 .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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