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醫保局、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印發《關于修改〈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發〔2026〕7號),在原政策到期之際完成修訂延續,通過信息化支撐、全流程監測、剛性化約束,進一步壓實企業供應與醫療機構采購責任,確保集采改革成效持續惠及群眾。
截至目前,山東已累計落實國家、省級及省際聯采藥品980種、高值醫用耗材41類,集采常態化格局基本形成。此次修訂源于2023年出臺的《關于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全流程管理的通知》(醫保發〔2023〕14號)有效期屆滿,經評估后對內容優化完善,保障政策連續性與監管有效性。
新政聚焦“一個目標、兩個對接、兩項監測、七項指標、四項措施”,構建全鏈條閉環管理體系。核心通過招采系統實現“用量對接”、與“訴求對接”,企業可實時掌握采購量與配送進度,醫療機構線上反饋供貨問題,企業須2個工作日內響應。省市縣三級同步強化“供應監測”與“采購監測”,覆蓋每一款中選產品、每一家醫療機構。
文件明確七項核心監測指標:醫療機構報量不低于上年度實際采購量;中選產品供應配送率須達80%以上;采購進度不低于序時進度;嚴禁中選產品采購占比低于非中選產品;可替代藥品采購量不超上年;嚴打違規線下采購等行為。
針對執行不力,新政強化雙向懲戒:企業供應不足將被風險提示、縮減采購量乃至取消集采資格;醫療機構落實不到位將被預警、通報、約談,情節嚴重的聯動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并與醫保考核、協議管理掛鉤。同時建立部門年度溝通機制,凝聚監管合力。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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