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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商標協會發來賀信——高沃代理“峰學未來”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案,經評選入圍北京商標協會推介的“2025 年度商標十大行政訴訟典型案例”。
這一成績不僅是對高沃商標法律案件專業辦案能力的充分肯定,更是對引導商標注冊回歸“使用”本源、營造清朗的網絡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示范。
▌案情簡介
“峰學未來”系由知名教育人士張雪峰及關聯公司(即“原告方”)打造并已投入使用的教育項目標識。蘇州三餐四季公司在第41類服務上申請注冊第55217653號“峰學未來”商標,彼時,今日頭條用戶李某向原告方張雪峰老師要價100萬轉讓“峰學未來”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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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國知局經審理裁定予以維持。原告方不服遂委托高沃律所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高沃迅速組建了李士章、陳緒飛、付姣偉為核心的資深律師團隊對案件進行分析查證。該案難點在于,如何證明對方申請注冊“峰學未來”商標的時候,具有明知原告在先“峰學未來”商標的故意。
高沃律師團隊通過可信時間戳固定網絡賬號行為,通過工商檔案穿透關聯公司鎖定人員交集,最終通過法院調查令調取平臺實名信息,將虛擬賬號“教培人老李開店”與實體人員李某及其關聯公司精準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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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為了讓案件勝率更大,高沃律師團隊同時使用了商標法第四條,推定對方是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注冊。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定,訴爭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四條之規定。最終判決支持原告方訴訟請求。第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系打擊互聯網環境下以隱蔽身份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標的典型案例,對規制新業態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凈化市場秩序具有重要的法律與實踐指引價值。
法律意義上,本案裁判明確了“特定關系+明知”與“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的雙重認定標準與邏輯關聯。商標法第十五條與第四十四條兩條款的疊加適用形成了打擊惡意注冊的嚴密法網。
社會意義上,本案高度回應了公眾對“蹭流量”“勒索式”搶注行為的深惡痛絕,為在線教育、內容IP、網紅經濟等新興業態提供了清晰的司法保護規則,對引導商標注冊回歸“使用”本源、營造清朗的網絡營商環境具有標桿性的典型意義。
▌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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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章
高沃律所合伙人
商標訴訟部負責人
資深知識產權律師
李士章律師擅長商標授權確權、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類案件代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規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培訓/咨詢,馳名商標認定等知識產權事務。先后服務過華為技術、優視科技、五糧液集團、瀘州老窖股份、安徽皖酒、東北制藥、協信控股、華潤雙鶴、羚銳制藥、大成東北亞、愛瑪電動車、中信國安和柳鋼股份等一系列國內外知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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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緒飛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資深知識產權律師
陳緒飛律師從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十余年,對商標駁回復審、商標撤三、商標無效等案件有著長期、深入的研究。曾于2017-2020年擔任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人民陪審員,其間審理了涉商標、專利、著作權案件一千余件,具有豐富的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經驗。同時熟悉承辦法官的審判思路和庭審特點,能夠根據不同法官、不同案件,靈活把握庭審,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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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姣偉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資深知識產權律師
付姣偉律師擁有十余年知識產權領域執業經驗,累計處理企業商標案件逾千件。憑借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與豐富的實務經驗,付律師為眾多企業提供了高質量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贏得了客戶的廣泛信賴。其服務客戶涵蓋晨光文具、博涵體育、淮北龍圖鋁材、口水娃食品、伊例家食品、重慶牧哥食品、噸噸健康集團、四知堂制藥、羚銳制藥、峰學蔚來公司、韓國艾樂膚化妝品等多家國內外知名企業。付律師擅長協助客戶預測與規避法律風險,解決復雜疑難的法律問題,助力客戶實現商業目標,深受客戶好評。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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