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紐約郵報等媒體報道,在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輕軌上刺殺23歲烏克蘭難民女孩伊琳娜·扎魯茨卡的嫌疑人德卡洛斯·布朗,被鑒定為目前無能力接受州級審判。簡直就是個笑話,有能力殺人,卻無能力受審?
這個被拘捕過14次的慣犯,在去年8月22日晚的輕軌列車上遇到了從比薩店下班回家的伊琳娜,他臨時起意從背后用折疊刀刺了她三次,最致命的傷就是頸部動脈。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旦頸動脈刺破神仙難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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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是當年同意釋放犯罪嫌疑人的主審法官
事后他還說出類似“我搞定了那個白人婊子”的話。這個“瘋子”就是一個心懷嫉妒,對社會不滿的一個生活失敗者,一個種族主義者,一個社會的渣滓。
美麗國的法官居然任由這個干過持槍搶劫,入室盜竊,商店行竊的人在街頭游蕩,直到悲劇發生。把這樣的危險人物放歸社會的法官是難辭其昝的。
根據今年4月7日提交的法院動議,這個“瘋子”在去年12月29日在醫院接受精神評估,隨后醫院出具報告,認定他“無能力推進審判”。看過他殘殺女孩的視頻的人,他四肢健全,精力旺盛,像“精神病患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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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被害人,右為犯罪嫌疑人
他的律師立即抓住醫院出具的精神分析報告,要求當地法院將民事行為能力聽證會推遲180天。這意味著相關州級程序將暫緩約半年,此人目前仍在美麗國聯邦監獄羈押中接受治療,他將繼續茍活半年再被提審。這是一套荒誕的程序。被害人的生命權沒有得到有效保護,而兇手而對指控卻享受著所謂的“人權”待遇。
目前,美麗國聯邦檢察官已對他提起“對大眾運輸系統實施導致死亡的暴力”指控,該罪名可判死刑。州檢察官也以一級謀殺起訴他,雙方均表示將尋求最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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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案發生后引起特朗普關注
180天后他將重回法庭接受審判。我認為,按照美麗國法官的尿性,他最終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因為他有“精神問題”。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太讓人失望了。我也想起了成都女孩家門口遇害案。作案兇手也因精神問題暫時逃過死刑,目前被害人母親仍在上訴。
憑什么一個守法公民就要去死,而一個患有“精神問題”的兇犯卻好好活著?那是對法律的侮辱和褻瀆。這樣的法律條文應該修改了,精神問題不能成為“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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