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持法院生效裁定,不動產登記中心卻以“物業用房”“未辦首次登記”為由拒絕協助,一起司法拍賣引發的過戶糾紛,讓河南信陽一家民營企業陷入了長達八年的維權困境。
2018年2月26日,息縣日升頁巖磚業有限公司通過信陽市浉河區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依法競得“眾億名門”小區1號樓、2號樓多套商鋪及地下車庫、儲藏室,總面積6130.18平方米,評估價值33147254元,競拍交易價23865984元。公司全額支付了拍賣價款,成為司法拍賣房產的產權人。然而,這場看似清晰的司法拍賣,卻在不動產過戶環節遭遇“卡殼”。
據企業負責人王建反映,2018年12月份,公司持浉河區人民法院(2018)豫1502執恢6號協助執行通知書,向信陽市不動產管理中心申辦產權過戶登記,被告知:你競拍的房產系問題樓盤,暫時不能過戶。2020年6月24日,浉河區法院再次向信陽市不動產管理中心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明確要求辦理過戶登記,但該中心長期未予履職。直到2026年2月6日,登記中心才以書面形式明確拒絕執行,理由為:涉案房產“未辦理首次登記”且“屬于物業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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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方面對此表示強烈異議:自2015年起,各級法院針對涉案房產作出的多份生效法律文書,均未將其認定為物業用房。根據《民法典》第229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導致物權變動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登記機構僅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無權進行實體審查或拒絕執行。“登記中心提出的兩項理由,與多年來的生效司法文書認定明顯相悖,是將行政程序凌駕于司法裁判之上”。
截至目前,企業競拍所得房產已逾八年未能辦理過戶。因過戶受阻、執行停滯,公司耗費大量財力精力輾轉訴訟,巨額資金長期沉淀,損失持續擴大。企業多次申請法院督促執行,但案件始終未能有效推進。針對這一情況,息縣日升頁巖磚業有限公司已公開懇請信陽市浉河區法院介入協調,責令不動產登記中心立即履行協助義務;若仍拒不執行,請求法院依法采取罰款、司法建議等措施,切實維護司法權威與企業合法權益。
法律界人士認為,司法拍賣房產的順利過戶,是執行程序“最后一公里”的關鍵環節。不動產登記機構如對執行標的權屬存有異議,應通過法定渠道向執行法院提出書面意見,而不能以行政審查為由拒不履行協助義務。此類長期“執行梗阻”不僅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也對司法公信力構成挑戰。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當地法院及不動產登記部門將如何打破這一僵局。后續進展,將持續跟進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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