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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無異產”書寫格套的形成與演變,根植于治世理想與異產充盈的沖突,更回應了明清時期人地矛盾尖銳背景下,人與物種如何共處的核心命題。
原文 :《明清方志的“邑無異產”書寫》
作者 |南京農業大學人文與社會發展學院講師 劉爽
圖片 |網絡
物產專志推動物產書寫體系化
中國物產書寫源遠流長,其源頭可追溯至先秦。以《山海經》為發端的博物學知識,根植于先民生產生活實踐,是對自然事物的經驗總結。這類民間零散知識能系統成書,與國家王官部門對資源的調查、征發需求密不可分,《山經》便清晰呈現了傳統博物知識由民間經驗向王官之學轉變的關鍵軌跡。中古時期,《異物志》《博物志》等地域性博物著作興起,成為物產專志的主流形式,推動了物產書寫的專門化與體系化。宋代以降,方志物產記述逐漸形成“條目+注釋”的固定體例,具備物產專志的功能屬性。明清時期,方志纂修由循進走向興盛,成為載錄物產的核心載體。隨著物產種類日臻繁富,書寫體例由駁雜走向精嚴,類目編排日益細化,深刻反映了人們對物產認知與利用水平的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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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過程中,方志纂修者以“常產”“異產”作為物產分類與取舍的核心標準:以“厚民資生”為實用取向,重點載錄與民生相關的“物之常產”;以凸顯地方特色為目標,主動搜求具備異域色彩與稀有性的“異產”。這類“異產”多由早期“異物”轉化而來,契合了人們對奇珍異寶的渴求。然而,細究這一脈絡不難發現,其與訪求異產的實踐形成鮮明反差。這種矛盾書寫既契合物產知識累積的總體趨勢,又背離人們獵奇逐異的普遍心理,從而構成明清方志物產書寫中極具探討價值的學術命題。
目前,學界對物產書寫的關注集中于兩個維度:一是聚焦方志物產記述的文獻價值與經濟史意義,如郁沖聰對中古物產專志流變的系統考察;二是關注邊疆異產與政治、文化的關聯,如毛麗娟以《滇系》“異產類說”為研究對象,運用“以物證史”范式,探討中央與土司關系、異產與地方經濟及文化信仰的關聯。總體而言,現有研究對明清方志中“邑無異產”這一矛盾性書寫格套尚缺乏系統考察。
明清方志中“邑無異產”的書寫格套
明清方志中“物產”“土產”“風俗”等類目的撰寫多存格套化文字,在志書“凡例”與各類目“小序”中有所表現。細檢明清方志文獻,可總結以下書寫組合模式。
一是“地性+無異產”模式。多見于“物產”“地理”類目,以《周禮·地官》中“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為立論依據,闡釋“物各宜有所殖”的物產地域性。其一,以一地土性“磽確”或“貧瘠”強調異產鮮有。如萬歷《弋陽縣志》:“弋,瘠土也,其所產皆切于物食器用之需,而無珍奇玩好之異。夫王者不貴異物,茍利于民,即無異產,庸何傷。”其二,以一地土性“膏腴”凸顯“通產”“常產”之外“無異產”。如順治《光州志》:“汝南居天地之中,所產宜富也,而止于谷粟布帛畜物之類,意者中正之氣所發歟。光,汝南屬郡,自菽粟布帛外,無異產。”以上反映了方志纂修者的共有態度,即無論土地貧富,皆以“天下所共切用之物”為主要物產,“無異產”具備客觀描述與價值導向的雙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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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風俗+無異產”模式。將“邑無異產”嵌入地方風俗概述,闡發地方民風淳樸、不尚奢華、商賈稀少的務本業態。如萬歷《嘉定縣志》:“惟嘉定瀕海而襟江,數患盜警,且土無異產,舟車艱塞,百賈罕游,民苦重賦。”這種將物產狀況與民風教化相勾連的書寫邏輯,實則是“倉廩實而知禮節”思想在方志纂修中的體現,通過強調“無異產”塑造“務本抑末”的社會價值導向。
三是“物產+無異產”模式。多見于“物產”類目“小序”或結尾說明。一種是基于想象的主觀敘事,凸顯“不貴異物賤用物”的價值準則。如嘉靖《建陽縣志》:“邑無異產,然足以資民用而盡物曲之利者,導而布之上下矣。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另一種是基于現實的本土調查,闡明“邑無異產”的客觀事實。如乾隆《鄞縣志》:“邑無異產,其異者,或昔有今無矣。五谷六擾通于天下,海物之錯,亦不專隸。鄞必他處所無,及美者、多者始載,則稻粱菽麥瓜菜雞鶩,且不登于方州之書矣。”
明清物產方志在跨學科研究中的價值
“邑無異產”書寫格套并非簡單的文本表述,無論是基于價值判斷的想象敘事,還是勾勒物產變遷的實地圖景,都展示了明清地方性物產知識存在虛實相生的復雜面相。這種虛實交織的特征,既與方志“存史、資治、教化”的功能相關,又折射出明清時期地方社會在物產認知、經濟訴求與文化認同之間的張力。
王明珂曾以歷史心性、文類、模式化敘事情節來表述三種典型的文本結構。其中,歷史心性促使人們創作并相信特定敘事模式的歷史,方志文類所展示的地方情境與社會記憶,包含多種模式化敘事情節。它規范或導引歷史的想象與書寫,由此產生的歷史記憶與社會現實互為表里,也造成一些社會現實的延續。
本質上,“邑無異產”書寫格套的形成與演變,根植于治世理想與異產充盈的沖突,更回應了明清人地矛盾尖銳背景下,人與物種如何共處的核心命題。人類活動與物種生存的空間爭奪日趨白熱化,植物、動物與人類之間繁復糾纏、同生共死的關系,催生了諸多亟待應對的社會倫理問題,成為考驗地方治理能力的關鍵議題。正如多物種史研究所示,重構多物種、多元素相互關聯的歷史認知,探究物與人的互動交染、協作共存,是理解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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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球史與環境史的交叉視野審視,明清時期的多物種遭逢與治理困境并非孤立的區域現象,其中,人與物種、文明與自然的互動經驗,為當代社會應對同類議題提供了歷史鏡鑒。展望未來,或可拓展史料范圍,深入剖析“邑無異產”書寫在不同區域、不同層級方志中的表達差異,挖掘差異背后的區域社會特質與文化基因,方能更全面地揭示這一書寫格套的深層歷史意涵。唯有將人與物置于宏大而具體的社會關系、文化語境與政經體系中,從制度、文化、精神維度提煉歷史經驗,方能為探尋多物種共存路徑提供堅實支撐,并彰顯地方志文獻在跨學科研究中的獨特價值。
[全文將刊發于《上海地方志》(季刊)2026年第3期]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2003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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