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上的一句吹牛,竟釀成一場荒唐詐騙!
上海奉賢的11名退休老人和3名年輕人,只因輕信了一句“能幫忙找地鐵站工作”,不僅白白“上班”數月,還主動送煙送酒送現金,最終落得人財兩空。近日,經奉賢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以介紹地鐵站工作為名實施詐騙的錢某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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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在一次酒席間,錢某借著醉意吹噓,稱自己親戚承包了上海地鐵5號線第三方服務,正在招收第三方工作人員,他可以幫忙安排入職。
前往地鐵5號線奉賢段的幾個地鐵站,負責檢查站內工作人員在崗情況,同時幫助老幼病殘孕人群、幫忙搬運行李等,每月工資約6800元。
為了讓這份“工作”更真實,錢某煞有其事地設計了一套“完整流程”。他要求14名“入職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在地鐵站門口的監控探頭下敬禮打卡,營造正規工作的假象;隨后還安排了“入職考試”,拿出錄像設備對考試全程錄像,稱考試不通過就不能轉正。
期間,錢某暗示這份工作“來之不易”,姚某等人心領神會,或是為了感謝錢某“牽線搭橋”,或是為了通過“入職考試”,紛紛向其贈送煙酒、禮品券及現金等。
然而,姚某等人按照錢某的要求“上班”數月后,卻沒有拿到承諾的工資。他們找到錢某追問情況,錢某這才將實情說出。姚某等人隨即報警,這起荒唐的詐騙案才得以案發。
到案后,錢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及動機:“我不認識地鐵站的工作人員,根本沒有能力介紹工作,只是為了享受別人恭維我、把我當領導的感覺。”
經查,錢某以介紹地鐵站工作為名實施詐騙,共騙得21條香煙、6瓶白酒、3500元現金以及價值1000元的消費卡。經協商,錢某退賠了部分禮品、禮金,支付了部分拖欠的工資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錢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幫忙入職地鐵站工作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應當以詐騙罪對其追究責任。
近日,奉賢區檢察院依法對錢某提起公訴,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檢察官提醒:找工作務必通過正規招聘平臺、用人單位官方渠道,切勿輕信“走后門”“輕松高薪”等虛假承諾;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留存證據并報警。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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