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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123號令)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外賣點餐服務也將迎來新變化。為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訂餐,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提示如下:
一、注意查驗證照,防范“幽靈外賣”。新規明確,入網商戶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等經營資質,實際經營地址應當與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經營場所保持一致。消費者點餐時,注意在平臺上查驗商戶證照資質和信息公示,當公示的地址、實際取餐地址與證照登記的地址不一致時,慎重點餐,警惕“幽靈外賣”帶來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注意商戶標識,辨別“無堂食外賣”。新規要求,入網商戶不提供堂食服務的,應當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消費者點餐時可留意該標識,如對入網商家“無堂食”比較介意,請慎重選擇,避免餐食服務與自身需求不符。
三、注意查看鏈接,優選“明廚亮灶”。新規要求,接入“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入網商戶,需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明廚亮灶”的鏈接標識。消費者點餐時可以留意入網商戶“無明廚亮灶”和“有明廚亮灶”標識,并點擊查看“有明廚亮灶”商戶鏈接的后廚實時畫面,優先選擇“有明廚亮灶”的商戶進行點餐。
四、注意網店名稱,對比上傳照片。新規規定,入網商戶的網店名稱應當與實體經營門面招牌名稱一致。消費者點餐時注意查看商家上傳的門面照片,看網店名稱與門面招牌名稱是否一致。如發現不一致,則慎重點餐,并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向平臺進行投訴。
五、注意規范訂餐,防止“轉單”行為。新規明確,入網商戶不得在加工操作區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消費者點餐時,如接到商戶電話或信息通知,引導退訂訂單,并加入微信群重新下單,請提高警惕,防止訂單被“轉單”引發的食品安全風險。
六、注意驗收餐食,查看“食安封簽”。新規要求,入網商戶須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封口,并保證封口開啟后無法復原,防止餐飲食品在配送過程中受到污染。消費者接受餐食時,注意查看餐食是否使用“食安封簽”,“食安封簽”是否完整。如沒有“食安封簽”或“食安封簽”破損,可以拒收餐食。
消費者注意妥善留存網絡餐飲訂單、實物照片、聊天記錄等消費憑證。如遇到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或消費糾紛,可向平臺,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登錄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等渠道投訴舉報,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來源:極目新聞
一審:雷孜研
二審:曾雨田
三審:周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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