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出臺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優化措施,集中推出十項新政,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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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貸款支持力度持續加大,緩解職工購房壓力。新政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單人繳存家庭最高可貸80萬元,雙人繳存家庭最高可貸100萬元。購買吉林市“好房子”,一星級及以上綠色住宅的,貸款額度可在基礎標準上再上浮40%。
首套房執行標準進一步放寬。繳存人家庭結清原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統一按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貸款利率均執行5年以下(含5年)為2.1%,5年以上為2.6%。同步下調購買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總購房款的15%。
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套持續優化。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與房屋房齡之和放寬至50年以內。全市同步推行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賣方無需提前結清原有貸款,買方可直接申辦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提取限制持續放寬。新政實施家庭成員代際互助提取政策,繳存人全款購房或貸款購房支付首付款時,本人及配偶賬戶余額不足的,直系親屬可按規定差額補提,提取總額嚴格控制在總房款或首付款總額以內。
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延伸至日常居住領域。繳存人及配偶在吉林省內擁有自住住房,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繳納物業費,本人及配偶年度提取合計上限3000元。繳存人新購房同步配套購買車庫、車位,可按標準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無產權配套車位的提取限額3萬元,有產權車位按完稅憑證金額辦理提取。
精簡辦事流程。繳存人死亡后,第一順序繼承人辦理銷戶提取,資金直接轉入已故繳存人銀行卡的,不再需要提供繼承公證書,由申請人自行依法完成后續資金分配。
來源:江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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