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2025年7月,“劉娟”委托高沃知識產權分別對第6438000號“邳彤”、第13251857號“邳彤及圖”商標進行撤銷復審。接受代理后,高沃對被申請人撤三答辯過程中提供的證據進行了詳密地分析,找出突破口。最終國知局認可了高沃代理人的觀點,裁定:復審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予以撤銷。
▌案件難點
第6438000號“邳彤”與第13251857號“邳彤及圖”商標在前序案件(撤三答辯)階段中,均被商標局予以認可,其認為被申請人人安國市邳彤酒業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復審商標在2021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16日期間在“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該注冊商標,與其屬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注冊予以維持。
本案則需打破商標局對以上兩枚商標的肯定,從對方提供的證據中尋找突破口。
▌復審核心觀點主張
接受代理后,高沃對被申請人“安國市邳彤酒業有限公司”提供的證據進行了詳密地分析,找出了有力回擊之處:
被申請人證據不能證明復審商標實際使用,其所提供的證據存在多處矛盾,比如合同存在倒簽、公章錯誤等問題,具有偽造的嫌疑。
①合同倒簽:
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中所顯示的被授權人“貴州省仁懷市新漢朝酒業有限公司”,是于2023年3月才將企業名稱變更于此的,此前,其名稱為“貴州新漢朝酒業銷售有限公司”。而該印刷合同于2021年01月08日簽訂,卻使用了其最新的企業名稱,先后順序已顛倒,完全可以證明該份印刷合同為偽造而來,存在合同倒簽的情況。
②公章錯誤:
該授權合同蓋章處顯示的乙方為“貴州省仁懷市新漢朝酒業有限公司”,而所蓋章卻為“貴州省懷仁市茅臺鎮漢朝酒業有限公司”,且貴州省并無懷仁市這座城市,該公章存在重大瑕疵,屬于造假行為,該份證據不應當予以認可。
被申請人提供的證據2-4均存在以上情況,故而,申請人對這一情況均進行了強調并進行闡述。
③其他:
被申請人僅提供了2023年簽訂的兩份訂購合同,2021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16日期間其他時間段的銷售證據并未進行提供,且結合合同中的眾多瑕疵,申請人大膽推測,被申請人提供的兩份訂購合同為臨時制作而成,只為應對撤三流程,其并未對復審商標進行了實際使用,屬于造假行為。
▌商標局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如下:復審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予以撤銷。
本案中被申請人與貴州省仁懷市新漢朝酒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商標許可是合同時間為2021年1月8日,此時,被許可人名義應為貴州新漢朝酒業銷售有限公司,上述證據與2023年3月30日企業變更的事實存在明顯的矛盾,我局不予認可。
此外,貴州省仁懷市新漢朝酒業有限公司簽訂有關合同中,公章均為“貴州省仁懷市新漢朝酒業有限公司”,公章中“懷仁市”與事實不符,存在明顯的瑕疵,與之相關的證據我局均不予采信。
綜合分析被申請人在案證據未形成有效完整的證據鏈,尚難以認定復審商標于指定期間在復審商品上進行了真實、有效的商業使用,故復審商標在上述商品上的注冊應予撤銷。
▌辦案心得
細致分析對方證據:針對對方提供的證據,高沃團隊進行了細致入微的分析,大膽猜測,小心求證。高沃團隊積極尋找對方在變更時間、企業名稱以及公章方面的瑕疵,證明對方提供偽造證據,以此進行全面突破。
商標代理人:張春穎
來源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聲明 | 部分圖文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侵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